“包拿证书,不过退费”……刷到这类广告的你,是否有一个瞬间心动了?培训机构的“包过”承诺真的万无一失吗?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考生未通过考试后,基于培训机构的“包过”承诺要求退费。法院综合考量双方履约情况,确定退款金额为7000元。
考生万某之前在网上刷到了一家培训机构的“包过”广告,添加微信后,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参加考试,绝对包过,不过退款。”于是万某与培训机构签订了1.38万元的《教育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培训时长两年,若两年后考生学完全部课程(出勤率达到95%以上),且参加了3科考试,未通过考试的,可退还全部报名费用;若考生在报名7日后因自身原因提出退费的,需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费用。
万某接受培训一年后参加了3科考试,结果只通过了其中一科,因此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费。培训机构表示万某上课出勤率不满95%,所以拒绝退还任何费用,也未再向万某提供培训。
在法庭上,对于培训机构提出的因万某上课出勤率不满95%拒绝退费的抗辩意见,法院未予采信。一方面,基于合同文本,出勤率达95%为全额退款的条件,而非退款的条件。故万某出勤率未达标,不能作为培训机构不予退款的理由。另一方面,该条款系培训机构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订立合同时未与万某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培训机构具有提示说明义务。现因培训机构未履行说明义务,致使万某没有充分理解退费条件。
对于万某的全额退费要求,法院亦未支持。虽然培训机构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确实存在“包过”等夸大宣传,妨害了国家正常考试管理秩序,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但合同约定培训服务为期两年,其间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过程中也付出了相应劳动,支出了一定的成本,尽到了一定的责任,从结果来看万某也通过了一门考试。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双方履约情况、培训机构提供服务成本,并结合合同价款、退费条款等确定退款金额为7000元。判决作出后,万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利用考生急于拿证的心理,以“包过”“保过”为噱头吸引生源,实际无法保证结果,甚至个别机构在骗取高额学费后“跑路”。更重要的是,“包过”承诺可能涉及教育公平问题,如果机构使用不正当手段帮助考生通过考试,不仅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更妨害了国家正常的考试管理秩序,相关协议和条款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被认定无效。
“包过”承诺后往往藏着退费“陷阱”:有的机构宣传时口头承诺“不过退费”,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费条款,或者通过格式条款对于退费设置了苛刻的隐藏条件,例如对上课出勤率、参考次数、培训期限等做出要求,未达标就不予退费。因此,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对于培训内容、培训期限、违约条款、退费标准等认真辨别,对概念模糊、意味不明的合同条款及时要求培训机构予以释明,避免争议。
很多考生与教育培训机构前期沟通、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没有取证意识,导致最终维权困难。因此,建议考生提高维权意识,签订合同时,注意留存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宣传材料、广告、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妥善保管合同文本、支付凭证、上课记录、考试成绩等,确保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文/董振杰 通讯员 丁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