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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本站发表时间:[2025-07-04] 来源:《法治日报》、京检在线 作者:
  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牛鼻子”。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作为首都检察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发展的重要位置,推动检察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坚持统筹责任归属、认定、追究的系统集成和协同落实,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地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形成“确权—控权—明责—追究”的司法管理闭环,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管权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运用“统分结合”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方法,采取“1+N”模式加强具体制度供给,以《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明确工作遵循,以司法管理责任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引、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规范司法责任调查程序、检察行权风险防控等N项制度机制链接,环环相扣。
  首办首善,重在实质。按照以省级检察院为主导设立单独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北京市检察院成立由内部委员和外部特邀委员共15名委员组成的北京市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积极落实最高检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机制要求,首创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化办理北京实践,将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纳入司法责任追究研判视野,组织对2024年决定国家赔偿案件开展逐案排查,为推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协同,贯通衔接。遵循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求,充分释放政治监督制度效能,对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案件及系统内政治督察发现问题案件进行全面实质化评查。就党员问纪、干部问责加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确保司法责任调查、监察调查和职务犯罪侦查紧密衔接,推动检察官惩戒工作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贯通衔接。
  质胜于华,行胜于言。北京市检察院将司法责任贯穿检察权运行始终,内化为检察官的履职自觉,在统筹追责惩戒与履职保护中,引导、督促和保障检察人员既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敢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促进司法责任制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