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臻于至善 逐光而行” 陈禹橦同志先进事迹宣讲会现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诠释法治精神、激励担当作为,2026年1月13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举办“臻于至善 逐光而行”陈禹橦同志先进事迹宣讲会。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周玉庆出席会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相关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受邀出席会议。
2025年12月4日,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禹橦获得“2025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陈禹橦是新时代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检察官,是法治精神、法治力量的生动缩影,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缩影。
宣讲会上,首先重温202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视频,感悟全面依法治国的华章日新。
张明楷教授、林维教授作为陈禹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特地发来寄语视频,肯定鼓励和殷切嘱托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薪火相传、代有英才的生动局面跃然而出。
专业的求索,艰深而又快乐,枝叶关情的心声,质朴却又动人。6名宣讲员依次宣讲,除陈禹橦本人外,还有和她朝夕相处的检察官同事、共同攻克大要案的人民警察、未曾在庭审中交锋却以专业隔空对话的职业律师,还有采访过她的央视记者。温暖、鲜活的事例,抒发了青年检察官感悟思想伟力、感恩时代馈赠的赤诚情怀和做好“三个善于”、以专业深耕中国司法实践土壤的法治自信;书写了法治工作队伍在交流互鉴中共同成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并肩前行,焕发出的强烈历史主动精神。
图为宣讲团成员集体见面
会上还播放了“十四五”时期北京检察机关重大荣誉视频,全景再现北京检察心怀“国之大者”,坚持首善标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北京检察实践取得的各方面成效。
宣讲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学慧主持。乔学慧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为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陈禹橦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来自呼伦贝尔大草原的陈禹橦,林海雪原赋予的韧性早已融入血脉。16年检察路,她在复杂案件的卷宗里打捞真相,面对群众急难愁盼时“多做一点、多想一步”。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到学术中的静心沉淀,她不断推动“实践探索”化为“善治规则”。以“韧”为翼,她愿永远做法治路上的奔跑者。
王 珍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作为陈禹橦曾经的检察官助理,王珍以亲历者的视角,讲述了陈禹幢在大要案浸泡中的成长历程。北京检察工作的向新而行,不仅在于理念的现代化、机制的推陈出新,更在于纷繁复杂斗争中,一次次识变、应变、求变。求极致的专业精神,是北京检察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底气。
石文君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支队二中队中队长
石文君是曾与陈禹橦并肩作战的公安战友,见证了这位检察官面对“案件海洋”“数据高山”的重重难关,如何将法律、资金、数据编织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用智慧和专业打破僵局。检警协同办案中,北京政法人与生俱来的绝对忠诚、攻坚克难、敢于胜利等基因,无需言传意会,早已相融相通。
曹 莹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律师曹莹与陈禹橦相识于一场法学专业研讨会,从此开启头脑中的隔空学术对话。她认为,对专业的极致追求,正是对忠于法律最好的诠释,对法治自信最好的回答。她曾在辩护意见中多次引用陈禹橦的调研文章,产生跨越控辩席位的职业共鸣,生动诠释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寻求真理合力的共同使命。
赵 娟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任记者
接触中,赵娟感受到陈禹橦身上的专业至上、办案求极致、清醒谦逊、自信有担当。随着采访的深入,她发现,这种自信始于才华、终于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清醒和自觉。不迷信、不盲从、不迎合,始终将学术扎根中国司法实践的沃土,汲取中华法治文明的精华,用中国价值,躬耕专业;用中国智慧,回应现实;用中国法理,温暖民心。
刘 晶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刘晶分享了陈禹橦从一名对法律充满好奇、敬畏的大学生,成长为年度法治人物的蝶变。对国家治理的担当、对法治精神的探寻、对防患未然的远望,成为她专业与坚守的力量。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检察履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新时代的北京检察官,必将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致敬最好的法治道路。
图为现场合影
报告会以视频形式开至全市三级检察院。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及市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各分院、各区院,团河院、清河院,北京铁检院全体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同步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