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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凯尔森和纯粹法学派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20]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年),原籍奥地利,出生于布拉格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先后就学于海德尔堡、柏林和维也纳。1911年担任维也纳大学聘任讲师。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在部队服役,担任过战争部法律顾问。 1919年升任维也纳大学教授,主要讲授国家法和行政法课程。1920年参加过奥地利宪法起草工作,并在奥地利最高宪法法院担任法官长达十年之久。后因受宪法法院的排挤而移居德国。1930~1933年任科隆大学法学教授、法律系主任。希特勒上台后,德国开始大肆屠杀、迫害犹太人,凯尔森被迫离开德国,迁居瑞士,曾任日内瓦国际高等研究所教授。1936年任布拉格大学教授。1940年开始流亡美国,后加入美国国籍,先后在哈佛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担任法学教授。1973年凯尔森趋势,享年92岁。

  凯尔森的一生是坎坷波折的,但他独树一帜的学术成就也是人类丰富法学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西方法学界的影响深远,是极为重要的法学家之一,一生最为重要的学术活动和学术成就就在于其首创了现代西方法学主要流派之一的纯粹法学派,也被称为规范法学派、维也纳法学派。他的一生著作颇多,其中《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是他首创的纯粹法学的代表作。此书于1945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该书出版以前,凯尔森就已经发表了大量的学术文章,如《国家法学说的主要问题》、《国家学概论》、《国际法概论》、《纯粹法学》等等。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及作为其核心思想的纯粹法学理论是垄断资产阶级企图彻底抛弃17、18实际自然法学理论思想上的体现。自然法学理论曾经是新兴资产阶级进行反封建革命的锐利武器之一。但到了19实际欧美先进国家的资产阶级已稳固的取得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建立起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体系之后,“天赋人权”“人类理性”等学说,已经对资产阶级的统治不利。于是反自然法学派应运而生----英国法学家奥斯汀的分析法学派出现了。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着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资本主义内部矛盾日益严重,分析法学派从主导地位上滑落下来,凯尔森的纯粹法学派正是19世纪的分析主义法学在垄断资本主义时代衍生出的重要法学派别。他彻底抛弃了古典自然法学理论,把奥斯汀的分析主义法学推向了极端。

  纯粹法学的基本特征就是“纯粹”,其局限性也是此处。凯尔森主张:作为一门科学的法学应仅研究实在法的结构,而不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经济、政治和道德等现象的关系。这种把法律与现实隔离开来,从而使法律抽象化、形式化、纯粹化的研究方式是极端唯心主义的,反科学的。其实,一切实在法都是立法者为了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创造出来的,都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道德等现象密切相关,根本不可能孤立的存在。主观的把它与世界绝缘,就不可能理解它、把握它,所谓的科学就只能是在抽象逻辑的圈子里自我循环。纯粹法学派避开法律本质这个根本问题,把法说成是人的行为的一种秩序和社会组织的特定技术,一种强制性秩序;把法律规范说成是不具人格的无名的命令;进而把法律体系、法律秩序说成是一个一假设的基础规范为最终效力根据的层层委托的规范等级体系等等。法律的本质正是在这种对法律现象纯粹形式主义的解释和分析中被掩盖起来了。不仅如此,它把国家和法律看成是同一社会现象,认为国家是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这就把国家的本质也掩盖起来了。凯尔森出纯粹法学主义的主张外,他关于国际法凌驾于国内法之上,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组成普遍的法律秩序,以及“世界国家”的观点,是帝国主义时期“世界主义”思潮在法学领域的反映,对帝国主义统治集团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谋求世界霸权是极为有利的。

  凯尔森作为帝国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法学家,其学说是针对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国家观的。但我们也应看到,任何一种社会理论之所以会存在并流行开来,总会有其自身的社会价值。《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的代表作,虽然存在着唯心的、形而上学的观点,但概述对于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是十分深刻的,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法律规范的内在联系,这对进一步完善资产阶级法学理论是有益的,对加深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研究也是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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