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中,主要是由男性管理国家、从事社会活动,女性的参政权力被剥夺殆尽,“官吏”与“妇女”似乎成了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社会群体。然而,翻检史籍,又可发现不少有关“女官”的记载。《周礼•天官》中即有关于女官的记载,但女官制度订的最为具体的当从刘宋王朝开始,隋文帝杨坚对历代女官制度作了扬弃性调整,经过隋炀帝改置的六尚局,比以前任何朝代更加具体而完备,为唐代宫官体制奠定了基础。
唐代的女官制度明确分为内官和宫官两类。据《新唐书•百官制》所述,内官即数量惊人而且名目繁多的妃、嫔、美人、才人。其中,四妃,正一品;四妃以下是六仪,正二品;六仪以下是四美人,正三品;美人以下是七名才人,正四品。这21人,是皇帝的正式配偶,虽然也规定了相应的职责,但多属虚设,并不直接管事。内官的来源是多渠道的,有的是名门勋爵之女,攀得皇亲而进宫的;有的是声明远扬,皇帝召来的;有的是罪臣诛将之女,如上官婉儿;还有的则是直接从民间选来的“良家子”。
另一类女官是指宫官,即六尚局的各级女官。尚宫局二人,秩正五品,掌导引中宫,凡六局出纳文籍皆署之,若征办于外则为之请旨,牒付内官监,监受牒行移于外;尚仪局二人,正五品,掌礼仪、起居之事;尚服局二人,正五品,掌供服用采章之数;尚食局二人,正五品,掌膳羞品齐之数,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尚寝局二人,正五品,掌天子燕寝及嫔妃进御之次序;尚功局二人,正五品,掌督妃嫔宫人女红之程课。另外,这六局之外,还有宫正一名,好比宫里的执法官,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罪之事。这类女官的主要名份是从事官职,而且执掌着重要的权力。她们的选择和任命没有一定的模式和定例,更不如朝官和外官那样有着较为成熟和严格的科举制度。她们几乎全部都是宫女出身,宫女在宫中从事各种服务性劳动,宫官也许就是在这种劳动中逐渐依能力和才华选拔而任命的。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男子普遍受着君权、政权和神权的三重压迫,而女子除了受压于君政神三权外,还受着夫权的沉重压迫。处于皇宫中的女官,从整体而言,是为皇帝一人服务的,而这里,皇帝不仅仅是君权、政权和神权的统一化身,理所当然的也拥有对全体后宫女人的丈夫之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宫廷女官就有两重身份——她们既是正常的官员,各司其职,又是皇帝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性对象,可以被皇帝随意占有。当然,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女官的这两种身份侧重也有所不同,内官为皇帝效身是主要的,从事宫职居于次要地位,其官位形同虚设;宫官则主要从事官职,偏重为官,当然,她们也无权拒绝皇帝的性要求。
与世隔绝的环境、宦官弄权和帝王更替的血腥使得女官在宫中的地位极易大起大落,双重身份更是加剧了她们的命途多舛。女官由五品才人而大富大贵最后登上皇帝宝座的,不仅在唐代只有武则天一人,就是在整个世界历史上也没有第二个。绝大多数的女官在宫中贫贱如泥,甚至连寿终正寝都是一种奢望,每个女官的命运里无不血泪斑斑。没有青春,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时时刻刻都有伴君如伴虎的风险和尔虞我诈的阴谋。如果说内官还有可能母因子贵而发迹的话,那么宫官就更加贱如草芥了,史书甚至不屑为之浪费笔墨。
唐代女官中真正比较杰出的才女当推上官婉儿。据《旧唐书•后妃上》载,婉儿稍稍长大后,“有文词,明习吏事”,深得武则天喜欢,长期执掌百司表奏和制名,并被中宗拜为昭容,从宫官变成了内官。从此婉儿弄权机巧。中宗被害死后,她又参与韦皇后临朝阴谋,终于在公元710年6月被李隆基所杀,结束了她作为个人来说属于悲剧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