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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传统妇德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31]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

  中国古代的 妇德初步形成于先秦,发展完善于两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出现了相对松弛期;宋、明、清得到强化并畸变。

  中国的古代礼制、礼仪中针对妇女的部分,后来逐渐形成专门束缚妇女的传统妇德或称妇道。其主要内容有三:明妇顺,倡妇德,讲贞节。

  明妇顺。要求妇女要“顺从”,一生服从男子的支配,把妇女的一生定位在从属于男性的地位上。《礼记?昏义》特别强调“明妇顺”。首先是顺从公婆,媳妇对待公婆之命,媳妇一切都要服从公婆,顺从公婆,而且不能有私人积蓄。其次,要求媳妇顺从丈夫,媳妇一入夫家,也就必须“顺”,必须“从”。“顺从”是对女性一生的总体要求媳妇地位的低下和艰难。

  倡妇德。“妇德”实际是对媳妇的道德规范。其具体要求有四,史称“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德”之说始见于《周礼?天官?冢宰》,“四德”是周王室“妇学”的四项教学内容,或曰四门功课。后来,这种“四德”教育又扩展到贵族女子。女子结婚前三个月,要到祖庙或宗室进行三个月的强化教育,其教学内容仍是“四德”。“四德”教育的唯一目的是教导未婚妇女如何做个好媳妇,为出嫁做准备。

  讲贞节。先秦时代,还提出了对妇女的贞节要求。要求妇人夫死不嫁,终身守寡。不过,先秦时代对妇女“贞”的要求不严,不仅婚外性关系颇为多见,寡妇改嫁、再婚都不受社会舆论的谴责。

  汉代,特别是东汉是妇德规范的发展完善期,逐渐形成与社会相适应的“三纲五常”伦理体系。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还制造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作为调整“三纲”关系的基本原则。东汉初年,“三纲”发展为“三纲六纪”:“三纲即:君臣、父子、夫妇。六纪即: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三纲六纪”交织成人际关系网络,把全社会的男人、女人全部纳入这个关系网络之中。汉代的“夫为妻纲”则把夫妻关系变成了丈夫统治妻子的统治关系或主宰关系。“纲”是网上的主绳,“夫为妻纲”即夫是妻的主宰者,妻的生死荣辱都操在夫的手中,夫妻关系成了专制与被专制的关系。至此,妇德转化为封建妇德。 

  魏晋南北朝,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玄学、佛教流行,少数民族习俗在北方影响力增强,因而儒学礼教、妇德的束缚力、控制力相对减弱。隋、唐时期,国力强盛,社会开放,礼防松弛,礼教、妇德的影响力减弱,男女两性关系相对宽松,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了礼教妇德束缚的相对松弛期。

  魏晋上层妇女飘逸、放达,出入自由,襟怀开放。她们到处投亲访友,昼夜游玩,甚至在路上饮酒弦歌,一点没有封闭深闺的不自由感。南北朝时,各地区妇女循礼守德的情况不尽相同,北方妇女因受少数民族风习的影响,不仅主持家政,而且大搞“夫人外交”,为丈夫、儿子办事。礼教、妇德的影响似乎在她们身上荡然无存。隋、唐时代礼防松弛,上层妇女着男装,骑马出游,出入非常自由,甚至出现了武则天称帝,韦后专权的情况。礼教、妇德甚至男权继承统系本身都受到了冲击和挑战。   

  宋代开国以后,鉴于汉代外戚之祸和唐代武、韦“女祸”,强化了对后宫妇女的管理和控制,严禁后妃干政,要求后妃恪守礼教妇德,温柔恭顺,守礼法。在全社会提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把贞节看得重于女人的生命,并将其提到妇德的首位,成为礼教的核心。从南宋开始,贞节观念逐渐强化,到了明、清达到了极点。

  明、清皇帝都进一步强化对后妃及后宫的控制,严禁后妃干政。在全社会大力鼓吹妇德教育,明代出现了《内训》、《女范捷录》、《闺范》、《闺戒》等女子教科书,更加具体地繁琐地规范妇女的道德与行为。清代出现了通俗易懂的《新妇谱》、《女儿经》一类读物,在全社会普及对女性的妇德教育,极力提倡贞节,国家通过行政手段,表彰贞女烈妇,并且制度化、经常化。上层统治者,中小地主,乃至全社会几乎都把贞节看作是妇德的首要条件,第一标准。“妇德”的其他内容相对被淡化了,形成了片面的、畸形的唯“贞节”的妇女观,严重地摧残了妇女的身心,阻滞了女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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