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这部小说短小精悍、故事情节简单,但越简单的故事往往越镌刻深刻的内涵。若不了解写作背景仅从故事情节上分析,则远不能理解该部著作所具有的文学价值。
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扫荡了西方的一切价值观念,展示在世人面前的是满目疮痍、惨绝人寰的荒诞世界。加之近代以来宗教信仰逐渐式微,宗教所构建的归属感崩塌,失去宗教的庇佑,人的精神世界变得一无所有,主观意识变得支离破碎。人开始寻求新的精神归属。在追求过程中产生了诸多哲学流派,存在主义即是其中一支。存在主义告诫世人,上帝死后,人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谁也不能代替他拯救自己。人应该超越荒诞外界,反抗荒诞,实现人生价值,创造自己的本质。
《异乡人》是存在主义文学的经典著作。作者采取“零度写作”的手法,没有故事发生背景,没有任何主观感情和情绪叙述。主人公默尔索玩世不恭、荒诞不羁,对外界有一种的盲目的超脱感、麻木感。他对亲情、友情、爱情,社会规则、法律制度甚至对背叛死刑的结果都冷漠、不屑一顾。
故事开头即默尔索冷漠地叙述“今天,妈妈走了。又或是昨天,我也不清楚。我收到养老院的电报:‘母殁。明日下葬。节哀顺变。’这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昨天过世的吧。”在守灵中,看不到他的悲伤,只有他的困倦。他像一个漠然的旁观者,被迫观看母亲去世到下葬的过程。葬礼结束后第二天,他已开始正常的周末生活,“游泳、与女友厮混、看喜剧电影”。
默尔索对爱情是麻木的,女友玛莉是可有可无的存在。玛莉问他爱不爱她,他回答问题本身没有意义。他的主观没有感觉,也泛不起任何波澜。因雷蒙与他是同住一层的邻居,经常找默尔索聊天,而成为他所谓的“朋友”。
默尔索杀了人,成为杀人凶手。海滩上的僵持,对方的拔刀相向,“朦胧中隐约可见闪亮的刀刃还在我的面前晃荡,啃噬我的睫毛,钻进我疼痛的双眼。从这时开始,世界全变了调……”他扣动扳机向对方开了枪。然后觉得自己“毁掉了这一天的完美,毁掉了沙滩上的平静安详和我曾经在此拥有的快乐”,又连朝对方开了四枪。
法官、检察官开始审判他的罪行和灵魂,牧师开始拯救他的信仰。庭审中,检察官说,“这个男人不仅在母亲下葬后第二天就不知羞耻的放浪形骸,尽情享乐…..他冷血地犯下来杀人的罪行”,“我控诉的这个男人带着一颗罪犯的心理埋葬了母亲”。检察官措辞严厉,证人轮番上场,默尔索始终是一位庭审的旁观者。他目睹了全过程,却并没有真实地参与。“我的命运就这样被他人决定,没有人问过我的看法”。“被控杀人是件很重大的事,而自己有话要说,但是稍作思考后,我发现自己其实没什么好说的”。
他向法官重复他不信上帝。法官对此难以置信,因为每个人都相信上帝的存在。监狱牧师试图用上帝唤醒他的信仰,减轻他的罪孽,让他在黑暗中看到神圣的面容。默尔索被牧师的拯救激怒,他对牧师破口大骂。
“他人之死、母亲之爱、他的上帝、他人所选择的生活、他人所选择的命运,与我何干”,他用这一句话概括了自己持之以恒的理念。他对灵魂的拯救、性格的诘难表现出极大愤怒,对外在的规则、法律约束表示强烈质疑,“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容身之处,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又算什么”。
默尔索对一切都无所谓,他不信仰上帝,不受道德束缚,亦不受情感羁绊。他为需要而活,为主观感受和肉体的需要而追求。除此以外,信仰、道德、礼仪、规则在他的世界里都淡化了。
在默尔索杀人案件中,辩论的焦点从默尔索杀人事实延伸到他的信仰和道德问题,结论是他有罪恶的灵魂所以他是冷血的杀人犯。从刑法上来说,这考量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即危险性程度。默尔索杀人了,无论是从主观还是客观方面,他都难逃罪责。但以杀人行为基础,评判默尔索以往行为,定义他灵魂的罪责,确有失当。
即使不同意检察官和陪审团灵魂审判方式,默尔索并没有为自己辩解,因为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对的,他对审判过程不厌烦,他对规则一贯默然。默尔索最终接受了斩首示众的判决。即使他对规则和法律无所顾忌,但他依然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和世俗规则的评判。
道德和信仰问题是认定默尔索有罪的重要因素,无论这种审判合理性如何,这里的疑问是谁是道德和信仰的裁判者,是上帝?是法官?还是自己?默尔索始终认为是自己,而法官也认为是自己。
默尔索一生是荒诞的,他追求自我、忠于自我,又无所依托。他是名副其实的异乡人,他质疑、愤怒、挣扎,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理念才是哲理。他冷漠到不觉冷漠的境地,让他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虽身处社会,但全然没有熟悉感,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异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