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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握住你的手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8]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八月的云南,正是雨季。银灰色的天空,周边空气漂流的都是淡淡的雾气,不清新、不温暖,恰似有点凉。从办公室的窗户遥看这周边的风景,红砖白墙的房屋,周围是深绿色的植物,没有繁华,只有一种野外的淡定,法庭门口有一条路,不宽不窄的铺在那里,像水墨画上的一抹油彩。一双雕刻在法庭门口的身影,映入眼睛。仔细一看,是一双瘦瘦的,背已经弯的像月牙似的老人。穿着已经被雨水打湿了的破的黑色布鞋的脚,踟蹰着不知是要走进还是要走出。

  低头看了时间,刚好下班,邀了在办公室的人民陪审员李美,迎着老人走去。我问“老人家,您有什么事情么?”

  老人抬起眼,颤巍巍的问“这里是不是法庭?”

  “是的,老人家有什么事情么?”听到我们肯定的回答,老人没有说话,眼泪却砸进了泥土里。

  我和李美把老人就近带进了值班室,给老人倒了热水,老人抽噎着、断断续续的讲述了她的故事。

  老人姓包,妻子姓蒋,都是已过七旬的老人。在雨季刚来的夜里,闪电划破了天空黑密的云层,也划破了老人的心。在那天夜里,老人远在哈尔滨一隧道打工的儿子因土石塌方,被永远的埋在了泥土里。因老人年事已高,又千里迢迢的,只能委托儿媳陈某前去哈尔滨处理儿子死后的相关赔偿事宜。几天后儿媳带回儿子的骨灰及56万元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办完儿子丧事,老人沉浸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中,甚至忘了早上升起的是太阳,晚上升起的是月亮,自然也就忘了儿子死后,儿子单位赔偿的56万元赔偿金。直到一天,老人的女儿在老人耳边一遍一遍念叨的时候,老人才反应过来,儿子死了,儿媳势必要再嫁的,再嫁后儿媳就不是儿媳了,但是儿子的死亡赔偿金还全部在儿媳手里。于是老人找到儿媳讨要,陈某没有把钱拿出来分给老人,但向老人表示,会赡养二老,也会为二老养老送终的。可是失去了儿子的二老,失去安全感,总觉得这个钱还是拿到自个儿手里才安全,于是继续讨要,甚至叫着几个女儿一起找儿媳讨要,数次下来,儿媳彻底与老人翻了脸,明确向老人表示这个钱是她到儿子单位“赖”回来的,是她的本事,老人要钱的话就自己去找儿子的单位。老人又委托女婿去问,单位回答说当时陈某过去处理该事故的时候带去了二老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户口证明等相关材料,二老的赡养费等都已经赔给了陈某。对于两位目不识丁的农村老人来说,他们不知道这儿子死了,儿媳领回来的56万赔偿金到底与自己有没有关系?没有关系,那么自己究竟该如何得到赔偿?有关系,自己又该如何参与分割?老人迷茫了!万般无奈之下,他们走进了法庭。

  说到这里,老人一片茫然,他们来到了法庭,却不知道这法庭是干啥的,自己的事情到底该要法庭做什么,只是隐约知道去年村里一家两孩子要离婚闹得不可开交,是法庭去处理的,想来自己的事情法庭也能够处理吧?

  我跟李美耐心的给老人讲了这死亡赔偿金的组成及老人的权益,当听到要起诉儿媳及两个孙女的时候,老人的眼里闪过了犹豫。想到这是一起家庭内部的纠纷,于是我们电话通知陈某到法庭来,想组织一场诉前调解。

  下午陈某带着两个女儿来到法庭,刚到法庭就坐在法庭门前的台阶上哭开了“我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个个都来欺负。”,两个女儿也抹着眼睛劝“妈,你别哭!爸爸死了,我们会守住他留给我们的一切的,不会让别人夺走。”任我们说什么做什么,她们都是一个劲的哭,对我们说的做的是听不到也看不到。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找到陈某的亲属来做工作把她们劝了回去,然后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请他们给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几天后,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老人将儿媳陈某、大孙女包某,小孙女包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共有的死亡赔偿金。案件受理后,该案由我承办。

  在案件受理前我已经接触了双方当事人,对双方不能不说都有了一些看法,但是我深深知道作为一名法官首先就不能对当事人有偏见,不能轻易的下结论。加之本案是发生在婆媳、爷孙之间,除去了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之外,两位老人还需要人赡养,还需要人养老送终。该案若是草率判决,老人拿到钱后,谁能在久病的床前递汤羹?谁又能在老人逝世后担起将老人送上山的责任呢?我清楚的认识到在本案中只有始终贯彻调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若是本案草率定案,势必导致一系列新的问题发生。

  开庭前,我们决定到老人家去看看。进村的路是只有两米宽的水泥路面,因为刚刚下过雨,路上铺满了泥泞。趟过泥泞,我们到了老人的家,那是一个破落的院子,有两间瓦房,但都开了大门,一看就知道老人在儿子生前就已经分家另过了。到了屋内,老人给我们让了座,就开始滔滔不绝的数落着儿媳的不是。当年要不是因为儿子娶了这个老婆,也不会与儿子分开过,不分开过儿子也不会死。现在儿子死了,儿媳肯定是不会管自己的,孙女也被儿媳教坏了,也不认他们的,更不要指望他们来赡养了。言语间透露的尽是对儿媳的不信任。

  出了老人家,我们来到老人儿媳的家里,陈某给我们让了座,然后也开始诉说,嫁到这个家里就没有过过正常人的生活,两个女儿小的时候,老人不帮着带。分家后就那么一间房根本住不了,她跟丈夫一直在外打工。好容易两个女儿成年了,老人要把丈夫找回来过年,如果不回来过年,丈夫肯定不会死。现在丈夫死了,老人又把她及三个女儿告上法庭,她倒是无所谓了,可是两个女儿还要嫁人,这让两个女儿将来如何找婆家。言语间说出的都是对老人的抱怨。

  与双方谈了很多,听到的都是双方的抱怨,眼看不可能谈出什么结果来,只好定了开庭的日子。

  到了开庭的日子,老人带着三个女儿早早来到法庭。到了法庭老人蒋某便坐在台阶上哭开了,一边哭泣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晚景,一边哭诉儿媳陈某的霸道与不孝。老人包某站在旁边,默默的擦着泪,三个女儿轻声的劝慰着。

  儿媳陈某及两个孙女来的较晚,陈某人还未走进法庭便也哭了起来,一边哭诉自己中年丧夫的悲惨遭遇,一边哭诉二老心狠以及对两个女儿婚姻的担忧。孙女包某与包某某一人站在一边,抹着眼睛。

  我们只能劝慰着,让他们冷静下来,这世上能计算、分割的是金钱;算不清、割不断的是亲情。就在我们为双方做工作的时候,陈某突然站起来冲向了老人所在位置,揪住老人其中一个女儿的头发,就大骂:“都怪你,要不是你打电话让我们回来过年,我们不会回来。我们不回来过年,他就不会死!他死了,你高兴了吧?!现在你又见不得工地赔的钱,你又唆使两个老的告我们!我跟你拼了!”老人的两个孙女包某、包某某也过来揪住了老人另外的两个女儿。我们迅速的将他们分开。我们放弃了庭前调解,直接开庭。

  回头看见坐在地上的老人,他们张着眼睛,眼眶周围布满了鱼尾纹、眼睛里没有了泪水,也不再清澈、透明,却可以看出里面深深的绝望。

  庭审中,两个老人不再说话,基本上一切都由法律援助律师代言了。陈某在庭上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说道过去的事情在丈夫死后,她都不想计较了!她只知道丈夫死了,这日子还得过,自己只能把这家撑起来。她曾与老人商量,把分开的家合起来。眼看村里家家盖了砖房、硬化了场院,自己家还是那两间土坯房,要盖新房不太可能,但是可以先装修一下,再把场院的地面硬化了。可是老人完全不同意,她一开口,老人就说,她拿了钱不给他们,现在还要把房子、场院全部霸占了。本想等到老人冷静一段时间再来处理这个事情的,结果老人就在三个女儿的唆使下将她及两个女儿全部告上法庭了。她是看了的,就是老人的女儿们在打那些房产及钱的主意。现在她就不给,看谁能把她们孤儿寡母的怎么样。

  听陈某说到这里,二老的嘴唇煽动了一下,终究没有开口。

  庭审结束后,双方都坐在法庭没有离开。他们犹如雕像一般,坐在那里沉默着。我们也不便驱离,于是就把老人的三个女儿叫进办公室,想了解一下她们对于这笔赔偿金的处理意见及老人的养老、送终等问题。

  当我们问她们,赔偿金的分配方案的时候,她们几乎异口同声的回答,按照法律来处理,能判多少判多少。当问到老人将来的养老、送终等问题时,三个女儿都向我们明确表示她们都是嫁出去的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老人的养老、送终问题与她们无关。她们只能是敬点孝心,比如有好吃的给老人送点、逢年过节或者老人过生日给老人买点衣服、老人生病住院她们看望一下。

  走进法庭,我们问老人及陈某是否需要法庭主持调解的时候,老人与陈某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默契,均向我们表示他们不需要。送他们出了法庭,老人和陈某都是走向回家的路,却是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作为法官,我不便断言孰是孰非,只希望他们晚归时,能看到对方亮起的那一抹淡淡而柔和的灯光。

  案件的调解陷入了僵局,这时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写一份判决也许就是泡一杯茶,坐在电脑前面,一个下午就能完成的事情。然而这一份判决,可能带来的问题就是多少份判决写不尽的事实,多少份判决讲不清的理,多少份判决判不结的案子。

  在判决中我们只是需要查清案件事实即可,但在调解中,更多时候更需要我们能看到真实,因为在很多矛盾中尤其是在家庭的矛盾中,他们需要的是有这样一个人能为他们辨是非。这就要求我们有花更多时间、精力去看清查清真实,光从庭审上看到的真实是单一的。因为人能从洁白中拷打出罪恶来,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所以在面对这类案件时,更需要我们能在面对证据时多问一句是什么,面对证言时多问一句为什么,面对当事人,多听一句他们发自内心的陈述,抓住蛛丝马迹,追根朔源,查清问题的根源。也许时过境迁,客观的事实我们无法还原,但我们可以努力的离问题的源头进一步,再进一步。

  在相信双方都应该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们再一次来到老人的村子,那时已是农家收稻的时节。一路上,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片金黄的世界,扑鼻而来的是稻子成熟时的阵阵清香,走进老人的村子,收获的喜悦荡漾在人们的心扉,笑意写在他们的脸上。老人见我们驾着警车来到门口,连忙起身迎着我们走来,步履蹒跚,秋风狠狠的扬起了老人的头发。

  老人迎了我们进屋坐下,闲话农桑之后,老人敞开心扉的说道,现在儿子死了,他们觉得儿媳其实还年轻,肯定是要再嫁的,他们不甘心儿子用命换来的钱最终落到了别人手里。如果能把钱拿到自己手里的话,将来也好留给两个没有父亲的孙女。

  走出老人家,陈某已在车边等着我们。席地坐下,聊完了丰收后,陈某把话转向了案子,她说她知道从法律上她应该将钱分给老人。她也不是非得要拿这个钱,只是她担心几个方面的事情,一是老人拿到钱后乱花;二是老人拿了钱后这养老、送终等问题却还是自己跟女儿的事情,不然自己会被口水给淹死;三是担心老人把钱拿去给他的女儿们,那自己的两个女儿没有了父亲又都未成家将来该怎么办?何况自己也实在不甘心丈夫的命换来的钱就这样落到旁人手里。

  了解了老人及儿媳陈某的心思,我们让陈某把在学校读书的包某及包某某找回了家。当听说两个女孩要回来时,老人就坐在门口望着远方,紧闭双唇,紧锁眉头,一双忧郁无神的眼里写满了期盼。当两个女孩在我们的带领下走进老人的家,老人却又局促的不知道该跟两个女孩说什么。

  一片沉默后,只听大的女孩小声的问着:“奶奶,是不是爸爸不在了,你们就只要钱,不要我们了?”

  老人一把握住女孩的手“孩子,我们要不是为了你姐俩,我们要那么多钱干嘛?我们是怕将来你爸爸留给你们的,你们什么都得不到呀。”

  当纠纷被亲情化解,亲情得已续写的时候,案件处理起来就不再棘手了。当老人提出撤回对儿媳陈某及孙女包某、包某某的起诉时,儿媳陈某却表示为了让老人能安心的度过晚年,这个事情还是在法庭的主持下写下一份调解协议让老人的心理得以慰藉。协议的内容有三项:一是她愿意一次性拿6万元钱给老人存入银行,让老人能够安心。二是她每年拿6千元钱给老人作为生活零用开支。三是除以上两项外由陈某负责赡养老人,并负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写下协议的当天,陈某就将6万元及当年的6千元钱交入我们手中,当我们把这6万6千元钱交入老人手中时,老人紧紧的握住了陈某的手。

  当我们驱车返回法庭的路上,村民们正晚割惬意,晚风习习,稻浪起伏。我们也攥出了一手沉甸,挥舞出了一片惊喜。

  作者单位:云南省马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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