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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出来的犯罪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弹弓,又叫橡皮叉,这是小时候大家都很喜欢玩的东西,一个树杈加上简单的橡皮筋,却承载了我们太多的童年回忆。

  可是,玩弹弓是有风险的,千万要注意分寸,切莫因为“玩”而酿成大祸,变成违法犯罪。

  案件回顾

  小方和小成俩人因为喜欢玩弹弓而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经常携带弹弓比赛谁命中率高。一天上午,小方和小成拿着弹弓在街上溜达,寻找目标。走到一个商店门口,看到停了一辆小型汽车,小方说:那辆轿车不赖,你敢不敢来它一下?小成年轻气盛,冲口而出:有什么不敢的!一弹弓“啪”就射出去了,准确命中。见小成准确射中了汽车,小方也不甘示弱,也是一弹弓射了出去,就这样两个人在一天内接连射中三辆汽车,随后扬长而去。等警察将小方和小成抓获后,得知三辆汽车的损失价值一万二千元,俩人都傻眼了,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小方和小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北京市的规定,故意损坏财物达到一万元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

  有些青少年出于寻求刺激,随便毁坏公共财物,在校园里用小刀划个桌椅,在公园里砸个路灯、垃圾桶、毁坏个椅子、健身球等等,他们觉得这很好玩,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这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非常不道德的坏习惯,应当受到惩罚。上面案例中的小方和小成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到一万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即使故意损坏财物价值没达到一万元的起点,也不代表可以逃脱惩罚。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以五日至十五日的拘留。


[供稿单位:密云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