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昌平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市司法局“十个严”工作要求,采取“关注定级、报告定期、活动定界、疏导定心”的管理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群体“零疫情”、社区矫正对象“零违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零感染”的三个零目标。
一是关注定级,风险精准评估。按照“严格排查摸底”的要求,昌平区司法局建立“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台账”,将285名社区矫正对象定为“三级”标准管理,即一级预警区(矫正对象及共同居住亲属有发热、感冒情形)、二级风险区(需要外出工作或有共同居住亲属返京人员)、三级安全区(本人和共同居住亲属正常居家生活),工作人员每日记录矫正对象及共同居住亲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报告定期,信息精准掌控。昌平区司法局进一步严格日常管理,在确保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每周进行见面核查,当面测体温问情况。每天要求285名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告体温及活动轨迹。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对1名一级人员进行密切关注,确定为感冒症状,已经痊愈。对13名二级人员(其中11名外出返京,2名亲属返京)加强防护、隔离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返京亲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进行14天居家隔离。对271名三级人员每日了解健康、复工等情况,确保信息准确。
三是活动定界,监管精准实施。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无特殊情况暂停批准离京。通过电子地图、人机分离抽查、社区矫正APP、微信视频等方式,动态监控和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要求其禁止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在监管中,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未成年人矫正对象李某在机场的照片,及时联系其本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四是疏导定心,疫情精准告知。为严防人员聚集,昌平区司法局暂停集中教育和集中社区服务,利用APP、微信等方式,变集中教育为“线上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学习内容、防护知识,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正确面对疫情、减少恐慌心理。针对部分协助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护知识教育,针对李某在朋友圈卖口罩、消毒液等物品情况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明确要求其不能卖伪劣产品、不能有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截止目前,昌平区司法局285名社区矫正对象,12名出京且均已返京,在家隔离,目前均未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无人感染新型冠状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