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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水依法排 不应随意来处理

本站发表时间:[2020-03-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疫情扩散的重要途径且严重污染环境。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监督执法力度,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近日,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回龙观地区检查某正常经营的医院时,执法人员发现医院的污水处理记录不真实,存在虚假记录的违法情形;现场查看其污水处理设备,发现氯制剂的电解设备未通电,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启动污水处理设备。由于污水处理管道已破裂,该医院的污水处理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医疗污水也未进行定期投药和余氯监测。执法人员现场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责令其立即改正,目前已对该医院立案调查,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予以严厉处罚。

  昌平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毫不松懈,确保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不缺位。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