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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盘点,昌平检察2021年度精品案件邀您来看!

本站发表时间:[2022-12-31]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1,风雨兼程

  岁序更新,荣誉刷屏

  2021年度昌平检察获评的

  优秀、典型案例及文书

  大盘点

  邀您来看~

  优秀、典型案例

  聚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件28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09年成立一家科技公司,经过数年发展,颇具规模,并在北京等地成立多家子公司。公司将收购回来的二手服务器拆解获取硬盘等零部件,经检测能正常使用的,进行数据清除和外观清洁处理后装箱,在包装箱上粘贴自行打印的含有原品牌LOGO的黑白标签,然后以二手商品对外销售。旧商品上原有的商品标贴、防伪贴等保持原貌,不作处理。后因注册商标权利方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在大量走访取证、深入法理论证之后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建立在商标侵权的基础之上,对于只是销售二手商品,没有翻新、改造、冒充他品牌等行为的,属于原商品的自由流转,不涉及商标侵权,更不涉嫌犯罪。对于收购二手商品后,改变其外观、功能、结构后再出售的,应根据改变程度,判断是否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最终,昌平检察院对王某等28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案入选2021年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检察日报报道

  以人民心为心

  一件系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守初心、护民心”刑事精品案件暨刑事优秀案件

  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市昌平区等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先后以提供理财服务、投资“林州红旗渠——皇后村文化旅游开发、富硒功能食品、休闲食品开发”等名义,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发放宣传单、媒体宣传、召开茶话会、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截止2018年10月14日,被告人共计收取2000余人投资资金人民币11亿余元,导致1000余人损失共计4亿余元。

  2018年10月15日之后,被告人在明知兑付投资人本息的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仍继续向社会公众40余人吸收新投入资金共计400余万元,导致40余人损失400余万元。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我院坚持依法从严是前提,精细化审查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追赃挽损是基础,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接访接诉是关键,耐心倾听解答投资人的各类诉求;风险防范是重点,同步写好检察后半篇文章。

  绝不允许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一件假冒注册商标案

  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2日间,两名被告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出租大院内,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散装白酒自行灌制品牌白酒,并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7万余元。但现场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数量极少。二被告人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注重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对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数据恢复和提取,从中梳理出证明二人制假售假行为的视频、、账单和微信聊天记录;另一方面将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调取被告人的交通记录等活动轨迹排除其不在京的无罪辩解,严密指控体系,最后通过适度开示证据,多角度释法说理,以精准化量刑建议推进教育转化实质性突破,促使二被告人认罪认罚,并服判息诉。

  守护创新的生命线

  一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获评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某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从他人处购进假冒该牌防水卷材,并予以出售。经审查,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六万余元。

  被告人于2019年7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其处起获该牌防水卷材共计715卷,经该公司鉴定,均为假冒产品。

  我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刑事诉讼权利,全面精准细致审查在案证据,积极做好认罪认罚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工作办案流程全覆盖,将权利义务告知提前到审查逮捕阶段,在开展释法说理的同时,引导权利人提供确权证据,充分保障权利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权益。

  二是发挥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将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相结合,积极构建指控犯罪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有力排除嫌疑人辩解。

  三是适度证据开示、充分释法说理,保障辩护律师的充分参与,缓解嫌疑人对抗情绪、促使其认罪伏法,推动认罪认罚取得实质性突破。

  无证“黑气点”被取缔

  一件涉嫌非法经营罪监督案

  获全市检察机关行刑衔接优秀案件

  我院通过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了解到,2017 年至2020年间,齐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以公司名义向本市多家单位出售燃气,非法经营数额约30万元。我院加强与区城管局沟通协调,经近一个月的引导调查取证并自行调查核实,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后,我院成功建议区城管局将本案移送昌平公安分局刑事立案,齐某某经营数额查实达700万元。2020年12月2日,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齐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本案作为全区首例非法经营燃气案,检察机关主动发挥行刑衔接职能,将惩治犯罪的端口前移。同时,制发三份《检察建议书》,指出案中多家购气单位违法点并督促整改,保障了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件三人涉嫌虚假诉讼监督案

  获全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精品案件

  2018年7月18日,康某某因不满昌平区法院民事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在对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后,发现在看似完美无瑕的民事判决后,隐藏着重大虚假诉讼犯罪。

  我院通过开展调查核实三步走方案:书面审查民事诉讼证据、调取扎实的客观证据、坚持审查引导侦查,获取了关键言词证据。查实犯罪嫌疑人为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其律师的指挥、策划下,通过制造虚假的民事诉讼,对抗法院的生效裁判。

  该案件成功入选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虚假诉讼犯罪严重威胁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损害社会主义诚实信用体系建设,本案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疑点开展调查核实,打开监督突破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办案一体化优势,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动,搭建公检法办案桥梁。该案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让正义不缺席,让诚信满人间。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一件刑事裁判文书延迟送达监督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审判活动监督优秀案件

  我院在对一审刑事裁判文书进行同步审查中发现,某区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存在判决作出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检察机关的情况。

  发现线索后,我院及时调查核实。主动与该区法院进行沟通,了解延迟送达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该法院收到意见书后,逐一进行核实整改,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深化辩证履职意识,监督与被监督使命、目标相同,赢则共赢,败则同损,只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才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优秀法律文书

  一件遗嘱继承纠纷案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一件追偿权纠纷案再审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审判活动监督优秀法律文书

  一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审查报告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