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袭警罪实施以来,昌平警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袭警行为,让我们来看看近期处理的两起袭警案件经过:
案例一
11月21日凌晨,松园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松园路一家饭店内有顾客闹事。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男子李某、崔某在饭店内喝酒,后与店员发生纠纷。民警处置过程中,李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用手打民警头部。后民警将李某、崔某二人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案例二
11月30日晚,百善派出所接报警称:在百善镇一饭店内有顾客闹事。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马某酒后在店内大声吵闹,饭店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民警现场处置期间,马某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民警并用手多次拍打民警手臂。后民警将马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会同昌平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现李某、马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