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案款管家”业务合作协议》,在执行案款发还方面开展合作。
建立专门电子账户
当事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申请等方式线上开设电子账户,或者银行基于当事人或法院授权,根据领款人身份信息,线下开立电子账户,作为案款发放的收款账户。在完成“案款电子专户”开立后,根据执行法官确定的金额,批量向“案款电子专户”发放案款。
精准提取账户信息 确保发放成功率
银行根据当事人开户信息,提取案款发还所需要的账户信息,避免了因当事人提供账户信息错误导致发还失败的情形,确保发放准确性,提升发放成功率。
简化发还流程 提高发放效率
在执行案款发放,特别是涉众型案件案款发放工作中涉及事务性工作量大,案款发放周期较长。“案款管家”电子专户发放模式采取“电子专户+批量发放+短信通知”的工作流程,由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系统,按照财务流程专业化处理系列事务性工作。
协助开展案款清理
针对因当事人未按期提交领款材料、拒绝领取案款、无有效联系方式等客观原因短期滞留在账的案款,“案款管家”电子专户提供有效的案款发放途径,一定程度上避免案款长期积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