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校园贷、裸条贷之后,犯罪分子又瞄准了缺乏社会经验、金融消费知识不足却有超前消费欲望的年轻人,利用包装起来的“美容贷”,一步步引诱大学生消费者陷入圈套。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美容贷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被害人张某某需要5万元做美容,找到贷款中介李某某,李某某将其介绍给放贷人孙某某,后在无任何抵押的情况下借款13万元给张某某,约定十天归还,并在签字后搬到该房间居住直至欠款还清。
十日期到,张某某未还清欠款,贷款中介李某某遂带着张某某去其它三家借款公司借款,共签了三张借条借到18万元人民币,并将张某某身份证抵押至某一借款公司,用于还钱给孙某某。
在张某某与孙某某签署的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是13万元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另外3万元人民币为借款服务费,2.5万元为利益,2.5万元为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孙某某向被害人张某某的银行卡转账13万元人民币,后支取8.7万元,仅给被害人留下4.3万元人民币。在后来三次签订的借条中,也存在签订合同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不符的情况,18万的约定金额里张某某实际到手仅55000元人民币。
在张某某将后续借来的钱还给孙某某的2天后,放贷人孙某某、中介李某某带人闯入张某某的卧室,要求还款28万元人民币,并出言威胁、谩骂,后见张某某实在无力还款,便派人留在张某某身边看管、跟随张某某去美容院要钱等。
实际上,“美容贷”本质上仍是靠着贷款低门槛、超高利率、暴力讨债等游走于社会边缘。朝阳检察院检察官提示青少年,消费时应考虑个人和家庭承受能力,避免过度消费,切勿被“免费”“优惠”等字样冲昏头脑。每一次签字、出示个人证件都要谨慎,仔细研读合同款项,保留纸质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