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朝阳

租房市场鱼龙混杂擦亮双眼防被骗

本站发表时间:[2019-02-1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即将进入求职旺季,租房市场也日益火爆起来。一些骗子也开始跃跃欲试。刚毕业的学生没什么租房经验,又急于租房,最容易上当受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经手的几个案件,梳理了租房行业的惯用诈骗手段,希望借此提醒广大租房客户擦亮双眼,避免财物受损。

  案例1:利用客户信任将房屋骗租

  于女士在2017年10月份换租房屋时,为了节省中介费,直接委托去年曾给她租房的邓某帮忙。邓某带她看了四五套房源,最后于女士选中了其中一套,并缴纳了一年的房租四万五千元。

  住了不到1个月,于女士回家的时候突然发现门口贴了纸条,称其未能及时支付房租,如果一周内不补缴房租将被换锁。她急忙联系邓某,却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她拨打了纸条上留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才是房东中介,将房子租给了邓某,房租是两月一付,他已经拖欠房租半个多月。于女士去邓某公司查询后才发现,邓某早已不在那个中介公司工作,而是无业身份,曾带她看的四五套房子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转租。

  案例2:利用虚假身份冒充房东直租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王某某案发时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事前以虚假身份冒充房主骗取承租人财产。为取得房源,王某某以李某之名前往北京市某小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应聘,取得潘家园东里一房屋钥匙,并于当日以李某名义对外发布该处房产的出租信息。

  犯罪嫌疑人张某则伪造了姓名为“牛俊伟”的身份证和所有权人为“牛俊伟”的房产证为实施诈骗做准备。被害人见到王某某以李某名义发布的房产出租信息后即与之接洽房屋租赁事宜。

  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房主牛俊伟的身份、王某某以经纪人李某的身份与被害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支付房屋租金及押金共计人民币40300元。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民警抓获,赃款已挥霍。

  案例3:伪造证件冒充租户出租

  马某无正当职业,他发现条件好又价格合适的房源通常很抢手,在卖方市场下,租房者为了尽早租到合适的房子往往比较着急,不会仔细核实房主信息。马某先以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租下了朝阳区某小区的一个两居室,然后假称自己是房主在网上发布出租房子的信息,以收取预付房租的形式实施诈骗。

  马某为了骗取租房人的信任还找人伪造了全套的房屋产权证、房主身份证等假证件,被害人邵某果然深信不疑,被马某以“押一付三”为名,骗取被害人邵某预付房租人民币15055元。

  兴冲冲的邵某搬家时惊动了真正的房东,两人互相一聊才发现事情不对,找出马某留给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不同的名字下是马某相同的头像照片,两人赶紧报警。

  检察官提示

  尽量选择安全渠道。最好通过知名、连锁的房屋中介公司租住房屋,这是风险最小的方式。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在通过私人渠道、网络渠道租房时,信息的甄别是非常关键的,多做做功课就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对房屋及房主信息进行仔细核实,以防被骗。

  最理想的方式是在确定要租住某套房源时,去房屋登记产权中心等单位查询房屋状况,获取最准确的资料。任何协议都要落实在文字上,不信口头协议。同时有意识地保留一些如照片、指纹等信息。如果防不胜防仍然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尽可能地配合警方工作。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