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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朝阳法院暖心执行助46名农民工拿回劳务费93.6万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25] 来源: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朝阳法院暖心执行助46名农民工拿回劳务费93.6万元

  近日

  46名农民工

  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3.6万元工程款

  受理案件后

  朝阳法院执行局

  开启绿色执行通道

  遵循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还案款

  “三优先”原则

  快速执行到位全部案款

  并在一个月内完成发还程序

  案款发还

  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老李激动地对法官说:“有钱过年了,谢谢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11月18日,朝阳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执行案件集中发还活动,包括老李等46名农民工申请执行劳务费案件在内的458起案件,通过线上汇款形式进行集中发还,共发还案款656笔,总金额达1.27亿元。

  案情回顾

  2018年,通厦公司将涉案工程发包给中海航公司,中海航公司再次发包给新星公司和晨扬公司,随后晨扬公司与梁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承包建设该项目。劳务合同签订后,工长陈某某带领46名工人开始施工。因拖欠工程款,陈某某等46人将新星公司、中海航公司、通厦公司、晨扬公司、梁某向朝阳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之诉,请求上述被告承担连带支付劳务费责任。2020年12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晨扬公司、梁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后七日内支付劳务费,新星公司、中海航公司、通厦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9月,陈某某等46人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款发还

  涉及农民工讨薪,且申请人数众多,朝阳法院对本案开启绿色执行通道,遵循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还案款的“三优先”原则,执行立案当日朝阳法院即优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全方位报查,同时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督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因被执行人均未按要求到庭谈话,亦未主动履行,扣划异议期届满,承办法官即对被执行人账户冻结案款进行扣划。为便捷申请人领款,保障案款快速、精准发还,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谈话与线下接待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核对申请人领款账号信息及金额,制定案款发还明细表,简化领款手续。历时1个月的时间案款即执行到位,15日内完成发还。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还日活动,朝阳法院对近期已执行到账并符合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还,为方便申请执行人,此次发还采用线上汇款形式。当日,朝阳法院执行局共发还案款656笔,总金额达1.27亿元。陈某某等46名农民工的劳务费执行案款也发还了最后一批30人,共计58.5万元,拿到“血汗钱”的工人们把提前准备的锦旗送给法官,表达了感谢。

  作为执行“最后一公里”,案款发还及时与否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朝阳法院始终将进一步缩短案款发还用时、提升发还效率作为高效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朝阳法院大力开展案款专项清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深化案款工作建章立制、优化审批流程。截止目前,朝阳法院2021年共发还案款34006笔,同比增长121.2%,发还金额61亿元,同比增长35.9%,案款发还与收取比例1.18%,持续实现案款发大于收,发还平均用时较去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案款发还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