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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护航夕阳红”专项活动

本站发表时间:[2018-10-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服务意识,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和开展了2018“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专项维权服务月系列活动。

  东城司法局高度重视

  按照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服务月活动要求,东城区司法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落实市局“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专项维权服务系列活动方案。要求法援科和区法援中心积极与全区1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起筹划制定东城区“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为主题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有序衔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精心组织 相互配合 形成声势

  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全区182个社区在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服务活动过程中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加强对赡养、反家庭暴力和老年人防骗、遗嘱、继承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宣传,以点带面,效果明显。同时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也列入宣传范围,积极配合全区中心工作搞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围绕重阳节老年人维权等相关主题开展活动,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发挥律师、公证专家、法援工作者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维权宣传活动落到了实处。

  形式多样 注重弱势 注重老年人维权

  东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作用,积极利用相关专家、律师进入社区、养老福利机构开展为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讲座和咨询,对法律援助的范围、程序、申请渠道做宣传。

  继续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的老人以及老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我局近几年都在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注重基层 服务为民

  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弱势群体,服务孤老残百姓的实际需求,东城区司法局表示将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社区、军营、学校、工地等方便百姓的地点开展,利于更多的人受益,避免走形式。

  特别是东城区司法局这次“公共法律服务护航夕阳红”专项维权服务系列活动,都是到社区去,到最底层去为老年人服务;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和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多项活动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听:老年人通过听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讲解,贴近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二是看:老年人通过阅读发放的宣传材料了解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是问:老年人通过向律师法律咨询,感受公共法律服务。

  本次系列宣传活动,开设法律讲堂20课,共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30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宣传品等31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