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东城

遛狗惹猫本是邻里纠纷,持棍伤人却致牢狱之灾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06]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东检君有案说】遛狗惹猫本是邻里纠纷,持棍伤人却致牢狱之灾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也会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冲突,如果不及时采取正当手段化解矛盾,很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刘丽丽(化名)和李文(化名)是居住在同一个胡同的邻居,平时这片胡同的邻里氛围就不太和谐,刘丽丽经常和邻居们发生争吵,久而久之,邻里矛盾不断升级。

  张晓英(化名)是李文的朋友,常常来李文家串门。2021年4月的一天上午,刘丽丽正在院子里逗自己的猫玩,而张晓英帮李文遛狗恰好经过,刘丽丽称张晓英的狗吓到了自己的猫,并让她赶紧离开,不要在自家门前遛狗,张晓英没有听从,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几番言语挑衅后,刘丽丽气极,从家中拿出一根铁棍对张晓英进行殴打,李文闻声赶来后报警,刘丽丽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张晓英右侧第3、4、9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体表多处挫伤,构成轻微伤。经审查,东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丽丽提起公诉,张晓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东城法院认定刘丽丽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刘丽丽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张晓英因伤造成的损失。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刘丽丽故意伤害张晓英身体,致其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因本案具有以下情节:第一,刘丽丽持械殴打他人;第二,刘丽丽具有前科劣迹;第三,被害人张晓英视力三级残疾以及肢体四级残疾。因此,从重追究刘丽丽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

  邻里之间互相扶持、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但部分人法律观念淡薄,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选择通过正当途径或者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极端手段冲动行事,不但无法化解矛盾纠纷,而且可能引发更大的积怨,并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因此,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一方面,在与邻居相处时,应当相互体谅,积极沟通,互敬互爱;另一方面,在出现纠纷时,要主动寻求正当合法的解决途径,以平和、文明、理性的态度积极化解矛盾,绝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供稿单位:东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