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举措。今日,《检察日报》“讲坛”栏目刊发我院检察长署名文章,展现了在高检院、市院的领导下,我院在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方面所做的努力。
我院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努力探索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
紧密依靠区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我院党组强化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向区委常委会提交《关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征求全区20余家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形成《大兴区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代拟稿)》。2018年8月,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为公益诉讼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积极探索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效果。积极构建“1+1+N”工作机制,即: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获取支持;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整合检察系统内部相关资源;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着力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共同促进依法行政与公益保护,实现双赢多赢共赢。2018年,我院联合区法制办及全区17家行政机关召开全区首次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协调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同时,与多家行政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协作机制、工作通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普法宣传机制等,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深度融合,形成履职合力。
发挥诉前程序督促整改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我院建立“三必谈”工作制度,即发出检察建议前必须进行履职情况交谈、发出检察建议时必须谈到诉讼风险提示、收到建议回函时必须沟通座谈整改工作。我院先后与10余家行政机关座谈50余次,促进行政机关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并与检察机关相向而行,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教育和影响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我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争创“双一流”为目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紧扣《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北京市检察机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大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先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污染防治攻坚战、非法大棚房、市容环境卫生等专项监督活动,讲担当、重落实,促进区域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