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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拿菜刀砍保安,自己反而粉碎性骨折

本站发表时间:[2019-09-1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前不久的一天,大兴检察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闫某,是大兴区一家生物药业公司的保安。2018年8月5日,住在公司一街之隔小区里的杨某,在公司门口遛狗时没有拴绳,狗在公司门口随意撒尿的行为,让身为公司保安的闫某觉得十分不妥。

  保安闫某劝阻杨某说:“狗总在这个栅栏里尿尿,我说你作为主人应该撵一撵,牲畜不懂人还不懂吗?”

  杨某听了后很不服气,气冲冲的就走了。

  第二天,杨某又来公司门口遛狗,这次变本加厉,直接让狗跑进公司院内的草坪里撒尿。

  公司的监控显示,两名保安员与杨某发生了争执,双方互相推搡,最终,两名保安将杨某推出了公司的大门。

  大约10分钟后,杨某从家中拿着菜刀冲到公司门卫室,一边辱骂,一边向保安闫某和于某挥舞菜刀,见事情不妙,闫某用配发的防暴钢叉冲了出去,希望能够约束住杨某。

  此时,杨某仍旧持续反抗,并拿着菜刀冲二人挥砍。

  二人在公司院内对杨某进行防卫时,造成杨某左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前臂软组织损伤、前胸部皮肤裂伤。

  随后,闫某、于某两人被民警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法医鉴定,杨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对闫某、于某二人以故意伤害罪移送大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及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保安闫某与于某的行为是在遭到对方胁迫时被迫防卫的。

  最终,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向于某、闫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