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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检察院六项举措统筹推进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再部署

本站发表时间:[2019-11-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1月12日下午,大兴院召开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推进会,对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

  会议再次深入学习了全市认罪认罚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通报了我院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工作情况,听取了开展认罚认罚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我们将按照高检院、市院对于认罪认罚工作的要求,提升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根据市院提出的“三无一有”原则,要求办案人员将自己所办理的所有案件都纳入适用案件的范围。建立“半月通报”机制,对于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情况,加强分析研讨。同时积极开展分析研判,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将先进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汇总形成特色经验推广出去。

  第二检察部将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与上级院的沟通联系,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过程中的疑惑和问题,及时向市院、分院对口部门请示报告,在严格按照上级院指导意见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本院经济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经验。加大认罪认罚工作力度,强化与公安、法院沟通配合,加强对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力度和建议力度,提高案件适用比例,提高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第三检察部立足轻罪办案实际,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和精准量刑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各项任务,制定任务分工明细表,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继续推进不认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提升专业素能,指导办案,推进认罪认罚工作。

  袁枫、邢小兵、张海军三位分管副检察长代表分管部门做了四个方面的表态发言。一是高度重视认罪认罚工作,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市院和院党组的要求上来,认真推动认罪认罚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两高三部关于认罪认罚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交流,就量刑建议方面虚心向法官学习。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把认罪认罚工作纳入检察官年度绩效考核。四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行使抗诉权。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代表院党组就我院认罪认罚工作提出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设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由第一检察部担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牵头部门,第八检察部负责专项数据统计,第二、三检察部作为责任部门积极做好各项数据收集、案例汇编、经验总结等工作。

  二是建立考评机制、定期通报

  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数据通报,要在部门内部和全院范围通报。同时将认罪认罚工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范围,对完成任务突出的检察官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检务督察部门要跟进督察,把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察,对完成工作不力的承办人,分管检察长要及时约谈。

  三是严把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关

  根据市院“三无一有”的原则,可对所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不适用该制度的案件,办案组必须在审查报告中详细写明不适用理由和为适用该制度而开展的相关工作。

  四是积极主动,稳步推动确定刑量刑建议工作

  三个主要责任部门要再发力努力在更多罪名的案件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在适用罪名上有所突破。同时在认罪认罚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应当抗诉的依法提出抗诉意见。

  五是注重学习研究,提升自身素能

  要结合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要求,守好自己的政治初心和检察初心,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要认真学习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内容,将指导意见的内容入脑入心,指导实际办案,推进认罪认罚工作。

  六是要加强调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要在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同时,注意经验提炼和办案总结。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要相互协作,总结提炼出具有大兴院特色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的优秀经验。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