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大兴法院召开“疫情期间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及善意执行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会在北京法院网和该院官方微博同步直播。发布会通报了三起善意执行典型案例。
1、巧妙挖掘低成本执行线索,实现劳动者权利兑现与企业复工复产双赢。
基本案情
北京某电子科技公司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8年成立的中外合资高端电子企业,因注资不到位出现经营困难,从2019年5月份开始出现拖欠工资的现象。在劳动仲裁中,该公司与员工们达成协议,由公司分三笔支付,公司同时表示如果注资成功,将先行支付工人全部工资。但截至履行期间届满,员工们均没有拿到第一笔工资,随后向大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2020年3月底,该院共受理案件32件,涉及执行标的104万元。
执行中,公司表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还款需要一定时间,但劳动者坚持要求处置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还款。在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某的谈话过程中,执行法官马元凯发现,庞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实际控制的北京某建设投资公司(关联公司)有一笔债权,与债务人中国某工程公司的诉讼即将结束,庞某流露出该债权执行到位后可优先清偿工人工资的意思表示。马元凯法官立即向该起诉讼案件的审理法院核实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北京某电子科技公司提供由关联公司——北京某建设投资公司出具的执行担保承诺书。同时,逐一向申请执行人做工作,员工们均表示同意等待关联公司的债权到位后再进行执行。
3月13日,北京某法院作出的北京某建设投资公司与中国某工程公司二审判决书生效,判决中国某工程公司给付北京某建设投资公司1500万元。3月27日北京某建设投资公司收到了中国某工程公司的还款后第一时间向大兴法院履行,所有员工工资104万元全部到位。
典型意义
这批劳动工资的串案集中发生在疫情期间,一方面是32个劳动者的生计,受疫情影响,很多劳动者都失去了工作,这笔工资可能是他们几个月中唯一有希望的收入;而另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企业,如果采取强硬的拍卖措施,也许能解决案件,但企业可能面临破产,更多人可能面临失业,由此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市场连锁反应,产生社会负面影响。一边是劳动者殷切期待,一边是企业的生死存亡,一旦执行措施运用错误可能面临两败俱伤的后果。执行法官需要付出耐心、抽丝剥茧,不断地发掘出被执行人公司易于执行的财产,不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安抚申请执行人焦躁的情绪,确保其理性维权、选择更加适当的方式全面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案在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共同努力下,不仅劳动者以较快速度拿到了工资,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助力其复工复产,最终实现了双赢结果。
2、“特殊”措施解冻防疫定点医院账户,助力医院正常履行防疫职能。
基本案情
某国际租赁公司申请执行海口第三医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5月15日由我院受理,执行标的额14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我院冻结被执行人海口第三医院的银行存款800余万元。当时,考虑到一次性扣划全部账户款项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我院曾组织双方协商执行方案。最终申请执行人某国际租赁公司同意先期扣划存款400万元。今年1月底,新冠疫情爆发,海口第三医院成为防疫定点医院,急需资金购买防疫物资,遂向大兴法院申请先行解冻银行账户,待疫情结束后会立即清偿该案欠款。
执行法官赵鑫接到申请后,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征求其意见,并结合当前的疫情形势开展释法明理工作,明确在疫情之后继续执行也能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实现,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配合,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海口第三医院账户的冻结。随后,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当天,赵鑫法官向银行作出了解冻通知。但对外地银行账户解冻需要委托当地法院进行,而出具委托手续和沟通均需耗费一定的时间。为了加快解封速度,赵鑫法官先后与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大兴支行联系。最终在48小时内顺利完成解冻手续。
典型意义
这是一次特殊的、紧急的执行,但所有的操作均做到合法合规。在疫情防控最吃力的时候,也是最关键的时候,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抗击疫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院及全体干警坚持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审执工作中为相关疫情防控职能单位开通绿色通道,千方百计为医院、社区、企业等各单位开展防控疫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灵活运用查控措施有效破解财务僵局,确保最快速度兑现工人权益。
基本案情
王某等人与某停车设备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共计75件,涉案金额为250万元。经查被执行人某停车设备公司在开发区经营已经多年,业界口碑不错,因为他人做担保导致账户冻结,资金短期断裂,导致无法发放工资。
大兴法院在立案后的第三天就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到庭,当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务必重视民生,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工人工资,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搜查,查封部分办公用品及生产经营设施。被执行人主张其尚有经营偿还能力,申请法院暂不对已查封财产进行处置。在大兴法院主持下,被执行人先行向25名一线员工履行工资40余万元;随后,被执行人主动提供线索称被冻结的账户中再次进账65万元,经核实属实。但因年底财务封账,如将账户内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再发还,工人收到案款最快也需要一个月时间,也就是春节之后;而直接解封账户由被执行人发放,可能面临被转移的风险。经多次商讨筛选方案后,执行法官兵分两路,一路前往银行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另一路在被执行人公司现场监督其财务人员立即将账户的资金逐笔向各申请执行人汇款,当天即将冻结资金全部汇入申请执行人账户。之后再次将该银行账户冻结,以保障剩余未到位部分的执行。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追索劳动报酬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如不能妥善处理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本案中,法院改变了查封财物后即进行拍卖处置的常规执行方式,不再是传统的“一封到底”和简单的“一卖了事”,而是秉承善意执行和保护营商环境的理念,根据被执行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入手,分情况、分层次、分阶段,紧紧围绕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开展工作,呈现出执行法官善意执行、申请执行人理性看待、被执行人诚信履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