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相关工作部署,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垃圾分类工作关键环节,凸显党支部和党员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以党建引领绿色发展,确保《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落细落地。
一、全面动员部署,凝聚红色力量
自5月份垃圾分类工作启动以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动员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在居住地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切实压实支部宣传教育责任,连续3个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党员活动日。
二、丰富形式内容,活动氛围浓厚
利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学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依托线上线下学,相互交流讨论学,灵活开展知识测试、趣味游戏等活动。组织参与区直机关工委“垃圾分类”在线答题4期,组织全院158名党员干部与所在社区签订承诺书,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纠正以往对个别垃圾种类的错误认识,掌握垃圾分类的正确方式,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为营造优美、健康的人居环境贡献党员力量。
三、积极参与“双报到”,争当垃圾分类排头兵
党员坚持走在前、作表率,主动回社区(村)报到,听从安排调度,积极参与居住地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当好分类员,加强自学,确保将垃圾正确分类、投放。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垃圾分类要求,引导身边人正确分类,形成良好氛围。当好指导员、监督员,指导群众正确投放垃圾,遇有群众错误投放,适时劝阻。截止目前,党员共参与垃圾分类活动10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