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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防性侵教育“丁香课堂”开讲了!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24] 来源:大兴普法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为确保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制度落实落细,结合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开设防性侵教育“丁香课堂”,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保护女童法治教育。近日,“丁香课堂”第一站走进北京师范大学大兴附属小学,为该校四、五、六年级女童讲授“爱护我们的身体”法治课程。

  课堂上,检察官以热场游戏——“谁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开场,让孩子们击鼓传花指出自己的亲密朋友,活跃了课堂气氛,进而告诉孩子们,“朋友、同学是我们日常交往中最亲密的人,我们的身体也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因为身体一直伴随我们,所以我们要爱护我们的身体。”

  随后,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安全接触与不安全接触的相关知识,结合案例阐释了不安全身体接触的应对方法,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身体自主意识,学会保护自己。

  在现场互动环节,检察官对课堂讲授内容进行提问,孩子们踊跃抢答、反响热烈,从他们的回答中,检察官感受到,这场法治课实实在在起到了普法效果。

  下一步,大兴区检察院将以“丁香课堂”为依托,结合性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紧抓课堂教育主阵地,打造精品法治课程。同时,联合学校将防性侵教育纳入校本课程,通过开展与家长的专项沟通、发放明白卡等措施,助力压实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责任,织密防性侵安全网。


[供稿单位:大兴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