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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门”时盗窃朋友财物 女子获刑1年6个月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却偏偏有这么一对夫妻,在朋友家做客“串门”时上演“斗转星移”的“吸金大法”。近日,房山法院审理了这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甲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5月23日晚,被告人甲某与其夫乙某(另案处理)到位于房山区某小区的朋友丙某家做客。期间,二人趁丙某不备,偷拿丙某手机、公民身份证,银行信用卡等物品后溜出屋外。在楼道内,被告人乙某指使被告人甲某通过银行客服修改了丙某银行信用卡的密码,后甲某使用该信用卡在某商场黄金柜台盗刷七万余元,全部用于购买黄金饰品。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甲某伙同他人盗窃公民私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甲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房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甲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犯罪分子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又该如何预防熟人盗窃呢,法官在此提示大家从以下几点加以注意:
  1.财不外露
  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喜欢炫耀攀比,无论是新买了手机或是买了包包化妆品之后,都喜欢在朋友之间秀一秀或者在朋友圈中炫一炫,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如果恰巧遇到伺机偷盗的人,极易引起对方的嫉妒和不满,从而导致自身钱财被盗。
  2.谨慎交友
  在结交朋友时,一定要擦亮双眼,认真辨识,遇到一些“坏朋友”更要多加防范并尽快远离,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惦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3.增强防盗意识
  不要轻易相信外人,很多性格大大咧咧的朋友经常没有关锁门窗的习惯,甚至当着外人整理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这些不良习惯都为盗窃分子提供了便利。应该树立牢固的自我警觉意识,无论是家中或是商铺,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有条件的,可在家中和楼道加装监控设备,防患于未然,不给盗窃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