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上下管道漏水引发纠纷,调解后经法官回访发现被告并没有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2021年8月19日,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王俊伟与干警罗新娅冒雨就近前往佛子庄村,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成功督促执结这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案件。
被告张某当场赔偿原告周老太5000元。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64岁的周老太与张某签订了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由张某承建周老太住宅。
工程完工后,周老太在验房时发现房屋上下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张某理赔。双方协商未果,今年7月,周老太将张某起诉至房山法院。
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做原被告双方工作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在一个月内维修房屋上下水并赔偿周老太5000元。
事后,张某维修了房屋上下水,但一直没有对周老太进行赔偿。
法官在回访时发现了这种情况,立即启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经过法官多次劝导,张某最终同意履行给付义务。
随后,王庭长一行人冒雨来到周老太家中,张某现场给周老太的儿子微信转账赔偿款5000元,周老太当场写下收条。
就此,该案在一个月内调解执行完毕。
“立审执一体化”机制
房山法院自2021年6月在河北人民法庭试点推行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就金钱给付类调解案件由人民法庭执行。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北人民法庭对119件金钱给付类调解结案的届满履行案件,进行逐案电话回访和排查,其中已自动履行完毕95件(含法庭督促执行5件),自动履行率达到86%。
河北人民法庭
努力探索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
整合审判团队
庭长牵头组建“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团队,以执行团队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执行质效。
坚持高效便民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作用和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提高执行效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少跑路”、让司法服务“多跑腿”。
开展执源治理
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让尽可能少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实现在“一起案件、一个流程”中妥善化解纠纷,着力提升矛盾最终化解效果,努力达到执行案件“未病先治,止于未发”的工作目标。
强化流程衔接
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增设执行立案功能,当事人可在人民法庭提出执行申请;立案阶段强化保全征询,做到“应保尽保”;审理阶段强化裁判文书可执行性,减少实践争议。
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切实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便民高效的诉讼服务。
今后,房山法院将持续优化人民法庭资源,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最终化解效果,全力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