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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显温情,检察关怀润民心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4] 来源: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显温情,检察关怀润民心

  一个电话的温暖

  “您好,是夏女士么?我们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检察官,我们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您爱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重伤二级,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情况。”

  “司法救助?检察院?” 电话另一旁的夏女士满是疑惑。

  但当检察官准确说出案情并耐心说明缘由之后,夏女士放下顾虑,开始向检察官诉说自己家庭这段时间遭受的不幸。

  “您爱人现在情况怎么样?肇事者赔钱了么?医疗费花了多少?您和爱人从事什么工作……”在简单了解情况之后,检察官与夏女士约好了下次见面时间。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50岁的老陈与妻子夏女士在北京从事室内装修工作。2021年3月16日晚7点,老陈下班回家途中被任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倒致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任某逃逸,倒在血泊中的老陈被行人发现,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交管部门认定,肇事者任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老陈为无责任。经鉴定,老陈系重度颅脑损伤,重伤二级。

  一个陷入困境的家庭

  受疫情影响,老陈的装修工作断断续续并不顺利,收入勉强维持生活,没活干的时候,老陈送过外卖补贴家用。眼看疫情得到控制,工作刚有起色,老陈却突遭车祸,丧失劳动能力,家庭也因此失去主要生活来源。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好在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了老陈的抢救费用,才保住了老陈的生命,但后续的治疗费用对老陈一家来说依旧是个天文数字。

  受伤的老陈、年迈的父母、体弱的妻子,一家四口每月人均916元的收入,减去生活开销,实在无法支撑老陈后续的治疗。无奈之下,夏女士含泪将老陈送回扬州老家交给年迈的父母照料,自己则独自留在北京打工赚钱打官司。

  一次疫情中的救助

  2021年8月5日,办理司法救助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依职权展开审查,这才有了上面的对话。为全面掌握案件信息,检察官先后多次与原案承办人沟通,赴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任某、向老陈的主治医生了解情况、指导夏女士提交证据材料……此案办理恰逢疫情期间,老陈的家乡位于疫情重点区域江苏省扬州市下辖的宝应县。为确保疫情期间办案安全,检察官将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名称一一列明,联系宝应县当地党委政府、村委协助调取,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经审查,房山区检察院认为,老陈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后续亦需康复治疗,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符合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老陈予以救助,救助金额106168元,用于老陈后期康复治疗以及生活费用支出。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宣布决定那天,夏女士激动地说:“这笔钱对我们一家人来说都很重要,请检察官放心,我们会将它全部用在老陈的后续治疗上,未来花的每一分钱,我都会一笔一笔记下,这是国家的好政策,我们一定会珍惜,谢谢你们!”

  案件办理告一段落,但司法救助尚未结束。

  下一步,房山区检察院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回访,持续关注老陈的身体恢复、医疗情况,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权司法保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既要服务群众,更要依靠群众。房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让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救助,真正感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温情关怀。


[供稿单位:房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