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防疫在前,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服务营商环境工作的双推进,立足审判实际,提出贯穿审判工作全流程的七项诉讼举措,维护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商事纠纷网上直接立案“全覆盖”。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可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对商事案件直接申请网上立案,除确有必要外,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区法院根据当事人需求,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立案查询、咨询,并可提供有针对性的视频连线,进行远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是在线诉讼服务线上开展“全流程”。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诉讼信息服务平台等线上路径进行案件查询、申请案件答疑或进行在线咨询等。区法院将干警“接诉即答”“接单即办”纳入部门和个人业绩考核,确保法定时限内实现联系法官到位率100%、事项办结率100%。
三是“点站”下沉助力涉疫纠纷“源头解”。受疫情影响的涉诉企业或涉诉企业存在涉疫情劳动争议、旅游、餐饮、租赁、融资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的,可向区法院设在全区各街乡镇、行业协会、园区及楼宇的“七日调解室”、“司法确认点”申请纠纷处理和法律咨询,区法院优先选派专业调解员和诉调对接法官入驻,及时有效调处纠纷。
四是商事案件网络庭审、线上办理“常态化”。对经审查符合网络庭审条件,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网络庭审的商事案件,区法院将通过北京高院“云法庭”平台,依法、规范开展网络庭审、网络谈话、网络调解等在线审理活动,确保商事案件审理“不拖延”“不停摆”。同时,联合区律协向广大律师发出《关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诉讼活动倡议书》,引导律师在线开展诉讼活动,并加速推进电子送达、保全、鉴定等事项网上办理,常态化实现涉诉事项远程办、快速办、优质办,确保商事审判进程“不减速”。
五是特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重救治”。对在申请破产过程中的企业,主营业务良好但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向区法院申请暂缓受理其破产申请;对已进入破产程序中的生产销售、防疫物资企业或因疫情影响陷入短暂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区法院将协调债权人和各方主体推动破产重整实现,激活企业产能,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走出困境。
六是落实涉疫情企业“善意执”“文明控”。开通执行案件“绿色通道”。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是涉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或生产经营企业的,区法院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加大委托执行协调力度等措施,优先加速执行。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是涉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或生产经营企业的,确因疫情防控需要,可申请解除查封、冻结、扣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充分保障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和药品、物品等专用物资的使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善意执行,最大限度保障涉疫防控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正常经营。
七是应对疫情司法服务“全方位”。区法院制定并向辖区企业发放《疫情相关企业应对疫情法律问题指引》,指导企业及时补短板、防疏漏。同时,疫情防控期间,辖区企业遇到法律风险问题的,可向区法院申请司法服务。区法院将以“在线课堂”、司法建议、线上答疑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定制化指导。同时,该院依托在时代风帆楼宇铺设的“吹哨报到平台”及时代风帆楼宇提供的“党群直播间”, 发布涉疫情典型案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以案释法规范和指引全社会依法依规办事,帮助企业提振信心,降低疫情对营商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