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法院组织北京统计局观摩了一场“在线庭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李婍婧担任审判员,审理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原被告签订《蓄冰盘管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蓄冰装置、盘管和外壳,并负责安装,合同总价款318万元,同时合同对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等内容也作出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开具了全额发票,并依约向被告供货、安装,并经被告验收,但是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50%的设备款,剩余款项至今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59万元,并支付利息。
庭审过程中,李婍婧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质证和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清晰,焦点明确,规范高效,为北京统计局工作人员献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此次庭审观摩是丰台法院有效延伸审判职能的一次有益实践,既增强了干警的社会沟通能力、法治宣传能力,也切实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