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理解民法典颁布与施行的重大意义,提升民法典实施的水平和效果,9月1日,丰台法院联合丰台检察院开展“法检共学民法典”活动。丰台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从舜,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平英及法检两院近40名干警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在“民法典热点问题培训”环节,丰台法院的3名北京法院法官助理兼职教师结合民法典的最新规定,详细解读了学习贯彻民法典项下的几类典型问题。
方庄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陈璐以“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法律规则完善”为题,通过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高空坠物致害案件进行分析,重点阐述了现行相关法律对于该类问题规制的不足之处及民法典对其的完善和创新。
民事审判四庭法官助理倪端结合民法典对于知识产权客体保护的规定,深入解读了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影响,以及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推动作用。
民事审判三庭法官助理夏玉婷从民法典对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登记对抗主义的具体规定为出发点,以解读典型案例的方式,对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的物权变动及法律关系的对抗进行了详细介绍与深入的探讨。
在“民法典学习研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充分交流观点,积极表达思想,及时总结学习贯彻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效和经验做法。
来自法检两院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就民法典即将施行背景下的民间借贷刑民交叉、违章建筑物权利认定、房屋买卖户口迁移、第三人债务履行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李继征检察长代表丰台检察院对受邀参加本次活动表示感谢,并认为本次活动形式新颖、准备充分,所研讨的问题紧密结合活动主题,贴合司法实践情况,对下一阶段更好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启发意义。他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形成法检共堂学的长效培训机制,帮助法检两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刻理解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加深法检两院协作,共同推动民法典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祖鹏院长对李继征检察长及丰台检察院干警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强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主体,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将民法典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进一步深化两院学习交流机制,更好学习贯彻民法典,祖鹏院长还提出三点期望:
一是以学促能,提升学习贯彻民法典能力水平。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应坚持法律规范性,在学习和适用民法典过程中,着重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找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与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连接点,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以学育才,助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检察官和法官均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虽履行不同的工作职责,但在坚持公道正义、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今后,双方应坚持共享理念,互相取长补短、吸纳良好经验,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三是以学提效,强化法检两院长期交流学习成效。本次活动既是双方长期交流学习的生动体现,也是双方学习交流机制的进一步深化。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两院在课程设计、调查研究、著述撰写、座谈交流等更广泛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两院干警的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