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法官培育精品司法产品的意识,展现丰台法院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9月29日,由丰台法院承办的2020年北京法院第二期“京法精品课堂”在808会议室举行。
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玲玲,市高级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王晓艳、副处长郜超、干部王琼瑶、陈栋梁,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丰台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庭室负责人出席活动。
丰台法院民事法官及法官助理代表现场参加培训。全市其他法院民事审判庭干警、教培工作人员以线上直播形式参训。本次活动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平英主持。
会上,由周海平、曹静、聂然三位法官和庄永生法官助理组成的民二庭教学团队,以丰台法院2019年审理的“永定河冰面遛狗溺亡责任自担案”作为讨论案件,具体从“确定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必要性”“认定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及“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等三个方面进行讲授,深入回答了侵权审判中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认定问题,明确了法律规范与公民情感的界限,诠释了“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的他方承担”的裁判要旨,为大家带来了一堂既具有深厚理论研究,又紧贴审判实践的案例教学课程。
随后,二位受邀点评嘉宾结合业务领域,对本次授课进行精彩点评。张雪梅代表对受邀参加本次活动表示感谢,认为北京法院主动适应实践需要,积极创新运用案例教学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形式新颖、效果明显,并肯定本次讲授案例有助于强化社会公共规则,对审理安全保障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周友军教授认为本次教学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的一次创新,其裁判要旨体现了侵权法的基本法理,实现了权益保护和自由保障的妥当平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有效指导,也有助于倡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规则、维护社会公德。
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对各位领导、代表、专家以及北京法院系统的各位同志参加本次活动表示感谢。他表示,丰台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围绕“四个高地”建设,主动适应法院工作实际需求,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尤其在案例教学方面,进行许多积极的探索,涌现了一批优秀成果。
结合本次教学实际,祖鹏院长提出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聚焦案例教学,要对案例所具有的展现法官裁判智慧、诠释法律规范的内涵和体现治理规则等三方面的价值进行充分挖掘;
二是用好案例教学,将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培训需求结合起来,实现精准施训、靶向教学,推动审判人员养成良好的裁判思维,从而助推司法专业能力提升;
三是创新案例教学,将案例教学与学习贯彻民法典相结合,推动民法典的正确施行,并通过对内拓展使用案例教学的方式,与全市法院同仁共享工作经验成果,对外将案例教学融入院校共建工作的方式,实现内外途径的学习交流,展现首都法院建设优秀成果。
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玲玲对丰台法院成功举办北京法院第二期“京法精品课堂”表示祝贺。她强调,“京法精品课堂”是北京法院案例教学的新品牌,丰台法院作为第一家承办的基层法院,精心筹备、有效组织,所选取的教学案例体现了“京法精品课堂”的目标和精髓,展现了精湛的业务水准,为全市乃至全国其他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为加强和完善“京法精品课堂”相关工作,孙玲玲主任提出以下希望:
一是进一步在品牌做大做强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认真组织授课团队对教学内容反复锤炼,确保授课质量,切实做到出精品、出经典。其他法院也要学习成功经验,积极主动承办,切实把“京法精品课堂”打造成为首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响亮品牌;
二是进一步在人才培养提升上下功夫。要把“精品课堂”作为“特色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四个高地建设”的重要阵地,以高质量的案例教学促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提升;
三是进一步在影响力辐射延伸上下功夫。要在总结经验、细致打磨、输出成果的基础上,争取将课堂影响力在更大范围进行辐射延伸。同时,还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录制视频课件、线上共享、两微一端等多种途径,在法院系统内外各类培训、研讨学习中,充分利用好“精品课堂”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