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丰台法院以“打出涉民生案执行组合拳 彰显司法力度、速度与温度”为题召开第六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统计,丰台法院在2018年、2019年、2020年执结涉民生案件数量分别为1340件、1511件、1834件,同比增幅分别为12.7%和21.3%,2020年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案款1257.98万元,并向30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41万余元。
丰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威介绍,该院高度关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团队,由坚守在北京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年限最长的“执行铁娘子”秦建平担任团队领军人,负责办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赔偿、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丰台法院在办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时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加强保护原则,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申请执行人的保护力度,更加关注其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迫切需求;二是效率原则,加大查控速度和力度,银行存款、互联网金融存款在查询反馈后的3日内完成网上冻结,车辆、房屋、股票等财产及时控制;三是善意文明原则,为确有困难无法立即履行的被执行人搭建平台,用足用好分期履行和提供财产担保等方式,正向激励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四是强制惩戒原则,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全力救助原则,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救助。
据了解,丰台法院鼓励申请执行人追加符合规定的被执行人,延伸执行对象范围;加大对公司商标、域名等知识产权和上市公司股权、个人手机号码等新型财产处置力度,拓宽财产处置范围;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对不诚信企业联合惩戒,广泛与劳动监察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问题。同时,倡导企业在盈利的同时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教育被执行人要承担赔偿义务,通过探索建立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的执行机制,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今后,丰台法院将不断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提升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只争朝夕,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郭俊宝说。
会上,丰台法院执行局法官秦建平发布了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回顾
案例一
法院依法查封、处置公司财产
执行到期债权优先发还劳动者
案情简介
因北京某快递公司拖欠217名员工350万元,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17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另案刑事拘留,新更换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到庭谈话。法院陆续冻结被执行人10余个账户,查封42辆大型车辆档案及205台笔记本电脑,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应收账款已到期仍未收回,法院向第三方债务人某银行送达履行到期债权通知书,释明法律风险,银行消除顾虑将该笔应收账款如数打入法院账户。
被执行人除拖欠劳动报酬外,还与其他公司、个人存在经济纠纷,法院执行到位的应收账款仅能支付劳动报酬,无法偿还全部债务。法院多次与其他债权人沟通,取得一致的理解和认可,同意将该笔案款优先发还给217名员工,至此217名员工第一时间悉数拿到劳动报酬。法院后续启动对查封物品的司法拍卖,陆续实现其他债权人的胜诉权利。
典型意义
关注涉众型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执行人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迫切需求,一方面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提高执行质效,同时在分配案款时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案例二
法院释法明理搭建平台
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情简介
因北京某科技公司拖欠12名员工50余万元,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0年1月,12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2名员工亟需拿到工资渡过难关,其中申请执行人孙某的丈夫在武汉研制新冠肺炎疫苗,家中老人孩子都需要孙某照料。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进行线上查询,未查询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工商登记查询和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联系上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但杨某表示,因公司受到疫情巨大冲击,已不再经营,暂时无法履行。
考虑到疫情期间公司经营和员工生活的双重困境,法院积极搭建执行和解平台,促使12名员工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和绝大部分解除合同补偿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3月26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疫情以来,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无能力支付劳动报酬与员工生活困难亟需拿到劳动报酬存在两难局面。法院在积极解决实际民生问题与帮助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之间找到了实现共赢的平衡点,促进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员工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也为中小企业的后续崛起提供了助力。
案例三
被执行人因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给予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范某与被害人李某在工地施工时发生口角,进而持砖头将李某头部打伤,致使李某重伤并于二年后死亡。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范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赔偿李某女儿李某某经济损失共计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范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范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正处于服刑期,法院依法将范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正在上学,其母已再婚,学费及生活费勉强靠家人救助维持,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已被当地认定为低保人员。李某某的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符合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同时考虑到李某某目前的学生身份,法院决定先给予李某某第一笔司法救助金68236元,后续救助金按年份定期给付。
典型意义
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有权提出司法救助,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又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摆脱困境,彰显司法温度。对情况特殊的,可以分批发放救助金,达到最佳救助效果。
案例四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彰显执行力度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吴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与申请执行人贺某驾驶的外卖电动车发生剐撞,造成贺某右膝关节伤残等级为九级,贺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赔偿贺某33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贺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吴某名下曾有不动产登记记录,但在事故发生后、法院受理前出卖给第三人,现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贺某为治疗伤病已债台高筑,本人也丧失劳动能力,其母患长期慢性病,生活困难,且因贺某工作性质为兼职,无法取得工伤赔偿。
法院依法拘传吴某到庭,吴某认为法院判决费用过高,不愿支付,且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不如实报告卖房款的下落。因吴某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院当面向吴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吴某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当天支付赔偿金10万元,剩余案款15日内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征得贺某的同意后提前解除对吴某的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
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拒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拒执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拖延履行、逃避履行等行为,保护受到人身损害的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彰显执行力度。
案例五
用足用好执行担保制度
“放水养鱼”各方共赢
案情简介
某物流公司司机胡某在地库货运通道处驾驶厢式货车停车后向前溜车,共造成四车损坏,其中一辆车侧翻,致使在车内乘坐的肖某受伤,后经诊断为截瘫,鉴定为一级伤残。肖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物流公司赔偿肖某残疾赔偿金80余万元。因物流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仍在正常经营,有运输货车、机械等固定资产,法院查封公司动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股东王某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但因公司规模不大,无法一次性履行,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法院通过云法庭开展谈话,肖某同意分期履行方案,但为防止公司后续不按照方案履行,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每月支付案款10万元,王某作为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暂不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司法处置,解除对公司的限制消费。
典型意义
活封为自愿履行但因履行能力不足无法一次性给付完毕的被执行人争取了时间,“放水养鱼”更有利于实现最终的执行效果,由被执行人或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给申请执行人吃一颗“定心丸”。
新闻发布会现场邀请了3位市人大代表参加,来听听代表的感受吧!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通过发布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和相关工作机制,展现了丰台法院执行法官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和用心勤奋的工作态度。一方面对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采取“放水养鱼”等策略,积极促成执行和解,提升了执行的社会效果。丰台法院通过“月说新案”这种形式,向社会传达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力度,有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执行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司法活动。涉民生执行案件更是关系普通人的基本生活和利益生计,丰台法院执行局成立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团队,开辟一条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机制。在疫情期间,依法化解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帮助了大量低收入和社会就业、创业人群,真正做好了雪中送炭的工作。令我印象较深的是法院对经济、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被执行人,通过和解、分期分批履行或其他灵活的执行方法解决;对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申请人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也与中央提出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相契合。丰台法院这次“月说新案”发布会让我看到了法院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有对拒执行为打击的力度,对促进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人大代表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城市管理执法队队长
丰台法院近三年执行案件在收案量逐年增长的背景下,执行情况发展良好,这离不开执行法官的辛勤付出。今天发布的几个涉民生保障的案例都很有代表性,是对群众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的积极回应。丰台法院近些年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思路创新、方式创新、多措并举,切实为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