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静受邀赴华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管理进行授课。这是王静副庭长继去年为中航集团公司授课取得一致好评后,再次受邀为该集团下属公司授课。此次课程以“企业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王静法官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现场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授课过程中,王静法官从买卖合同的订立、送达地址的约定、货物的交付、货款结算及支付、发票的开具等方面,提示企业在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应当从主体审查、条款起草、具体履行等方面入手,对每个阶段每个方面应当注意防范的风险点进行充分的把控,并结合案例展开详细的解说,从审判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出发提醒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审慎审查、诚信履约。课程中,王静法官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最新规定,对立法关于解除权行使具体规定的变化进行了比较,并重点就现有法条下如何行使解除权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指导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课程的最后,王静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市场主体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制度进行了介绍,提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通过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可以更加方便地参与诉讼,加快纠纷解决进程,共同推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
授课结束后,王静法官还宣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对“三个规定”的内涵、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强调“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需要整个社会共同知晓、遵守,倡议企业协助宣传、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