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图个喜庆,增添节日气氛,可一些不法分子蹭着春节的热度,不愿错过这一“商机”,想要借机捞一笔。随着春节临近,海淀警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于近日查获一名违法贩卖烟花爆竹人员。
2020年1月11日,上庄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海淀上庄镇贩卖烟花爆竹。打击办案队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工作,在辖区范围内加强巡逻,同时部署社区警务团队力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1月13日下午16时,民警接到线索称,在上庄村路被一男子询问是否需要购买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男子站在一辆金色轿车后方,正低头查看后备箱内的物品,脚边还放着两个印有烟花标志的纸箱。此情况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上前询问时发现,地上放着的是两箱爆竹,车内还存放了好几箱烟花。面对民警的盘问,男子承认这些烟花爆竹是自己前几天刚买的,打算转手卖给别人挣点“外快”。
民警在现场共查获烟花7箱、爆竹2箱,总计118。75公斤。经审查,该违法行为人于某(男,36岁)对自己非法运输、储存和贩卖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海淀警方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快过年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那些事儿,警方给您提个醒儿:
1。严守禁放规定,自觉消除隐患。市民要了解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和限放区,必须在合法的时段和区域,以安全为前提,依规文明燃放
2。正规渠道购买,注意妥善存放。市民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应注意产品是否过期、包装是否整洁、产品标识是否清晰。切勿大量储存,以免引发事故,威胁自身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3。请在平整开阔区域安全燃放,禁止在树林、公园、电站、加油站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燃放;禁止在学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禁止在室内、阳台、窗口、建筑天台等地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