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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检察院与多部门合作拓宽具结书 签署绿色通道助力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上升

本站发表时间:[2020-02-0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为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大幅上升和在重罪疑难复杂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现实要求,近期,我院与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合作,进一步拓宽原有的律师签署具结书绿色通道,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设计不同方案,切实保障了三方签署具结书制度在不同类型案件、多共犯案件中均能落地落实,有效破除了阻碍犯罪嫌疑人在押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制约因素。经过一系列机制优化,2019年下半年,我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稳步上升,十月份适用率已经达到70%,主要做法是: 

  一、对于速裁案件,由公安法制人员协助带领值班律师进入监区,进行集中提讯并签署具结书。对于速裁案件,我院实行由第三检察部速裁组派人轮值集中提讯、集中签署具结书模式。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指定一名同志与我院速裁组对接,在提讯前一天,我院速裁组提讯同志会将次日需要由法律帮助律师参与集中提讯、签署具结书的嫌疑人名单发给法制负责同志,并约定好时间,由法制负责同志联系值班律师、将其带至监区内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室,并做好提讯准备。我院提讯同志只需在约定时间到监区内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室,对排队等候提讯的犯罪嫌疑人逐一提讯,并与法律帮助律师和嫌疑人签署具结书即可。该机制设计大大减轻了检察官签署具结书的程序保障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对于非集中提讯的简易、普通程序案件且嫌疑人需要法律帮助律师的,由检察官带领法律帮助律师进入检提讯问区签署具结书。对于不能集中提讯的简易、普通程序案件,嫌疑人没有聘请辩护人且需要安排法律帮助律师的,经我院与看守所沟通,可由我院承办人携介绍信和法律帮助律师一起到法制值班室办理临时出入凭条,由我院承办人将法律帮助律师带至检提讯问区,但不得将律师带至监区。

  三、对于嫌疑人自行聘请律师的,检察官与律师在律师会见室认罪认罚专区窗口签署具结书。经与看守所沟通,看守所在新建成的律师会见区专门预留4个宽大窗口作为认罪认罚专区,供检察官与律师、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使用。此机制主要适用于检察官与嫌疑人自行聘请的律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可由律师通过网上会见渠道与看守所提前约定时间,或由检察官提前一天通过内勤与看守所相关同志约定签署时间,届时检察官与律师、嫌疑人在专区窗口直接签署具结书即可。 

  四、对于嫌疑人众多的涉众型案件,检察院、司法局、看守所启动特殊处理机制,临时加派律师、入所提讯。目前对于同案犯数十乃至上百人的案件,我院也开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落实三方签署具结书机制。此类案件需要的法律帮助律师数量较多,为保证提讯安全,防止嫌疑人在监区内和提讯集中过程中串供,我院与区司法局、看守所沟通确立特殊处理机制,即我院将需要法律帮助律师的数量和名单提前报至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人员数量和时间要求,临时加派法律帮助律师满足需求;看守所则允许在检察人员陪同下,一次由多名法律帮助律师进入监区内的管教室,看守所派专人负责将嫌疑人带至指定管教室,并防止同案嫌疑人沿途串供;检察官与嫌疑人、律师在管教室签署具结书。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