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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发现你们悬赏寻找的那辆车了!快来!

本站发表时间:[2021-04-30]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法官

  我发现你们悬赏寻找的那辆车了!

  你们快来!”

  海淀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人电话,称在朝阳区某小区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指挥中心迅速将上述信息反馈给承办法官李欣。海淀法院运用悬赏机制寻找的第一批车辆传回好消息!

  “悬赏找车”模式

  申请执行人在经法官释明后,可自愿选择购买保险,由法院根据保单内容发布悬赏公告

  举报人可在保险期内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车辆下落

  一旦线索经查证属实、车辆被成功扣押后,悬赏金便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再经法院发放至举报人

  针对该部分悬赏金,申请执行人只需依据悬赏金额,支付较低比例作为保费,余下金额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补齐。

  该模式充分融合了执行悬赏与执行保险两大机制的优势。既可以有效发挥执行悬赏机制在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车辆线索方面的优势,加快车辆执行效率,又可以利用保险的杠杆效应减少申请执行人的维权成本,质效兼顾,一举多得。

  前述案件中,李欣法官在与举报人联系核实完车辆信息及停车地点等基本情况后,立即制定执行方案。当日下午五点左右,法官助理于童、王鹏在法警队的配合下,按照举报人提供的信息,顺利找到了目标车辆——一辆红色路虎极光。

  然而,车辆使用人蔡某却称该车虽登记在王某名下,但车牌系其从王某处租赁,车辆则由其出资购买,了解上述情况后,法官助理于童、王鹏向蔡某释明,该车辆已被法院依法查封,法院有权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但若其所述情况属实,可以通过相关法律程序主张合法权益。蔡某听后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历时三小时,至晚上八点,车辆被成功扣押回海淀法院执行局。

  一周后,通过执行悬赏保险机制,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另一辆车也于丰台区郭公庄一地下车库被顺利控制。

  到达现场后,法官助理刘莹、王华彬通过挪车电话快速找到了“车主”尹某,经询问,原来,这辆黑色保时捷卡宴车早已被本案被执行人王某几经抵债,交与他人使用,只是现在的“车主”尹某并未依法取得该车的所有权。这也是自2019年车辆被查封后,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虽经多方寻找,但始终未获知该车确切下落的原因之一。

  下一步,法院将尽快启动上述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海淀法院执行局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执行过程中“车辆难找”问题,再推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找车难”一直是执行工作中亟待攻克的难关。相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而言,因车辆本身具有极强的移动性,现有的强制措施往往只能限制其转移登记,难以对其进行实际控制,车辆定位难、易藏匿、转移快等问题正是实践中困扰执行法官的难点所在。

  为响应“切实解决执行难”号召,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竭力为群众办实事,海淀法院已相继推出多项有力措施破解车辆查找难题。例如,作为北京首家法院与公安交通部门合作,利用道路实时监控系统寻找查封车辆(执行时刻 | 海淀法院与公安交通部门合作,首次成功查扣涉执车辆),以及联合区城管委(交通委),利用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查询专线获知查封车辆实时信息(执行时刻 | 依托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海淀法院执行“找车”再升级!)等。这些机制在实践中都已得到成功运行,效果反馈极佳。

  “悬赏找车”模式是海淀法院在上述两项措施之外,对现有车辆查找机制的再次升级。案件的成功执行也为“悬赏找车”模式提供了范本。接下来,海淀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扩大该机制的应用范围,为破解找车难题再添利器。


[供稿单位:海淀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