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淀区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坚持主动作为、救扶结合,与国家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政策供给,在积极拓展救助线索来源的同时,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的跟踪回访和后续关怀,延伸司法救助职能,实现脱贫的可持续性和救助效果的长效化。
一、结合产业扶贫,变“输血”为“造血”
司法救助金虽然可以帮助被救助家庭解决燃眉之急,使其暂时脱离贫困,但是从长远来看,如何利用这笔救助金恢复家庭的生产能力是保持脱贫效果可持续的关键。
海淀检察院去年办理的包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进行颅骨置换手术,家中欠下巨额债务,海淀检察院向其发放3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如果其家庭用这笔救助金偿还债务,那么仍然摆脱不了贫困的现状。因此,发放救助金后,建议将救助款分为四部分使用,除了留存用于医疗康复、未成年子女教育以及应急的资金,其余款项结合当地产业扶贫和包某某家庭情况用于购买五头牛作为生产资料,用收益的钱再用来分期偿还借款。今年,购买的牛已经产下了三头小牛,预计今年还会再产下三头,按照一头初生牛犊一万多元的价格,包家今年收益非常可观。包家有了经济来源,不仅实现了脱贫,而且家庭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好。
二、联合政府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实现救扶结合
对“因案致残、因案致贫”的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除发放救助金外,为解决其医疗、就业、养老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等问题,通过联合当地的民政、扶贫、医院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救扶衔接,为当事人寻求更多的社会救助,变单一救助为多元救助,在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帮扶下助力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
三、建立司法救助档案制,定期回头看
将历年来被救助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列入档案,定期通过电话、实地回访,一方面有助于及时跟进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和身体恢复情况,避免脱贫后返贫;另一方面有助于监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核实司法救助金是否用于被救助人的治疗和康复,避免司法救助金被挪作他用。2019年,海淀检察院办理的姜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姜某某是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因案致头部重伤,案发后回老家生活,海淀检察院向其发放10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让其免费入住养老院,后来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姜某某仍在养老院生活,到医院复查结果显示头部恢复的很好。通过定期的电话回访不仅监督救助金的合理使用也确保了老人生活稳定,解决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四、异地救助中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远程跟踪
实践中,海淀检察院办理了多起异地救助案件,路程遥远,长途奔波不仅成本高,而且影响司法效率。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通过与当地检察院联合,延伸了检察机关的触角,发挥属地检察机关的力量,能够方便跟踪回访,有突发情况迅速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大大提升了监督实效,两地检察机关形成合力,让远在他乡的被救助人看得见、摸得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维护人民的利益,切实保证救助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救助+关怀”模式,开展多元救助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关注被救助人的心理问题,协调社会力量对被救助人及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受害家庭树立走出困境的信心,鼓励受害人勇于面对现实,靠自己的双手和劳动让生活重新走上正轨,对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关怀对象,在院内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让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持续关注其心理健康、学习情况和家庭生活环境,用检察机关的大爱和担当为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保驾护航。
政策解读:
2021年,海淀区检察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异地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同时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人群列为重点关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