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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偏方、内部理财、帮忙“捞人”……真实案例告诉你,这些都是陷阱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杨阳
  有些不法分子专门利用部分老年人防范意识低的特点编造种种话术行骗,有人谎称有救命偏方,有人称能帮忙内部理财,也有人称可以将人“捞出来”……北京海淀法院法官用真实案例起底常见骗局。
  无中生“病”,“养生”诊断不靠谱
  林大爷今年八十岁,为了延年益寿,办了家附近一家养生会所的会员。在一次疗养中,养生会所的技师小雷、小张称在林大爷脚踝上摸到了一个斑块,是某种疾病的早期体现,如不购买产品接受治疗,可能会导致截肢。两人的一番话可把林大爷吓得不轻,赶紧花近18万元重金购买了店里的“救命偏方”。数月后,林大爷察觉不对劲,这才报了警。
  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雷、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在家属帮助下已经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对其均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小雷、小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
  “内部”理财,投资终成水中月
  许大娘退休后攒了一笔退休金,准备进行投资。一天,她来到某保险公司咨询,一名叫小吴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介绍称单位有一款面向员工的理财产品,只有内部人可以买,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买,给她8%的利息。许大娘听罢很是心动,当场给小吴的个人微信转账8万元。约定的日子到了,小吴没有兑现说好的本息,还不断推脱。许大娘要钱无望,选择报警,这才发现小吴根本没有为她购买理财产品,而是把钱用于个人挥霍,而且受害者还不止自己一个。
  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部分犯罪事实属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从严。最终判决小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十万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帮忙”捞人,拿钱一去不复返
  吕大娘的儿子因犯罪被羁押了,吕大娘心急如焚。小黄借机告诉吕大娘,自己认识领导,可以让吕大娘的儿子出来,但需要花10万元。救子心切的吕大娘不疑有他,通过微信向小黄转账。几周过去了,吕大娘没见到儿子,催问小黄后,小黄不断敷衍,后来干脆把吕大娘的微信删除了,消失不见,吕大娘只好报警。
  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小黄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且小黄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对其依法从重处罚。最终判决小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四万元,向小黄追缴赃款十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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