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北京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将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最大限度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和扩大就业。
据悉,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http://rsj。beijing。gov。cn)申请。也可到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一般情况下,企业提交申请后,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核验,企业可通过登录系统及时查看审核状态。通常情况,在当月20日前完成公示合格的,次月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能收到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