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遏制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发生,2月25日,怀柔区交通局对辖区内8家涉及使用液化气的重点货运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使用液化气瓶储存间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连接软管、燃气通道、报警器、各类阀门、用气环境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现场核查了供气合同。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燃气间堆放易燃物品、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电线外挂等安全隐患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现场整改。同时,要求各企业负责人持续深入的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安全隐患立行立改,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下一步,怀柔区交通局将在“两会”期间,对辖区内使用液化气的货运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货运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