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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到宣判,31小时!

本站发表时间:[2021-07-05] 来源:法网关怀微信公众号 作者:

  怀柔区看守所中的林某悔不当初。凌晨4时许,她酒后驾车行驶在怀柔区青春路一处路口时,与前方等候信号灯的雷某所驾驶轿车相撞。鉴定后发现,她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3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初步判断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危害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立案后对接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启动48小时刑事速裁机制处理。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次日中午11点,林某被带到看守所旁边的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接受审判。这个法院外的速裁法庭设施齐全,审判员张庆久依法主持庭审,公诉方发表指控意见,林某平静受审。她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意见,自愿认罪认罚。经过十几分钟的审理,张庆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3000元。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31个小时能做什么?林某危险驾驶案件从案发到宣判,31个小时内,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审理判决依法有序进行,执法办案中心见证了它的全流程办理。

  2个小时能做什么?怀柔法院从受理到结案,更是仅用时2个小时。

  如此快速,得益于司法体制改革后推行的48小时刑事速裁机制。公检法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办公室和速裁法庭,案件嫌疑人被统一拘束到该中心直至被看守所收监的48个小时内,由公安完成侦查活动并移送案件给派驻检察室,派驻检察室指派专职员额检察管审查案件并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后将案件起诉至速裁法庭,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此,“一站式”办案、“无缝式”对接,大大缩短了在途和协调时间,让刑事案件办理跑出了加速度。

  这么快,能保证办案质量么?48小时刑事速裁机制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认可、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刑事案件,虽然全程提速,但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等诉讼权益都会得到保障。

  怀柔法院通过48小时速裁程序,有效贯彻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原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空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供稿单位:怀柔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