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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检察院“四位一体”工作模式 助推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本站发表时间:[2018-10-1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开展以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勇于开拓创新,破解工作难题,以保护“北京母亲河”生态环境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线索4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6件,提起诉讼1件,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群众反响好的监督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大局 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以谋划和部署,保持与党政中心工作同步。多次以专题汇报等形式向区委、人大汇报有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规定、新动态和新情况,得到区委、区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加强与河长制成员单位的监督配合,构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沟通交流机制,协同推进形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工作合力,在河道治理水平、优化生态功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将永定河打造成流动、绿色、清洁、安全的河。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办案作为服务保障大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的主要手段,狠抓办案质量,在案件的每个环节、事项狠下功夫,精益求精,力争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如督促拆除占用农用地、侵占永定河河道妨碍排洪违建近10万平方米,有力推进了区域“无违建城区”中心工作落实,保障河道沿岸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内外联动 营造良好内外部环境

  对内,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规划,督促指导。配强办案力量,选派业务骨干组建公益诉讼队伍。苦练内功,提升素能,通过举办公益诉讼知识讲座、案例研讨等,提升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同时,选派优秀干警到行政机关学习,借用“外脑”提升办案水平。制定内部线索移送工作办法,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公诉、案件管理等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规范线索移送程序。主动向上级院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争取领导支持,确保办案质量。

  对外,加强与生态环保、水务、国土等行政机关的协作沟通,凝聚共识,以走访座谈、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取得行政机关的高度认同和支持。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目标是共同的,价值是一致的,公益诉讼工作并不是为了把行政机关推上被告席,而是帮助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共同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对话”减少“对抗”,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创新机制 推动工作高效运行

  由以往将检察建议送至行政机关的方式变为邀请行政机关来检察机关的模式,在专业场所(宣告室)公开宣告诉前建议相关内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当场签收检察建议,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对相关案情和法律规定现场解释,提升检察建议的接受度和执行力。通过该模式送达的16份诉前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函并整改到位。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使用无人机进行公益诉讼现场勘查、取证工作,破解山区地貌复杂取证难问题。借助“检务智库”,检索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案例,确定责任主体与履职依据,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适用指引。同时,推动有关部门“升级”两法衔接机制,增设公益诉讼模块,力争实现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无缝对接,扩展线索发现渠道,强化检察监督。

  延伸触角 实现办案“三效”统一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依托检察建议等方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向行政执法、综合治理等社会管理层面延伸,积极协助被监督机关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有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如通过办理某林业部门怠于履职案件,帮助该行政机关制定了补植补种方案,有效提升行业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当作法治公开课,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侵害公益行为的发生。如监督清理永定河沿岸垃圾一案被市院评为精品案例,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宣传片、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大社会教育面。同时强化跟踪监督,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发出就了事”,而是要“落地生根”,在发出检察建议后,定期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以跟踪问效增强监督实效。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