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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 攻坚执行难”新闻通报会

本站发表时间:[2019-01-0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李先鸿

图为通报会全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谋划,多措并举,雷霆出击,积极开展攻坚执行难工作,确保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执行过程中,许多被执行人躲避债务、隐匿转移财产,由于执行程序中法官没有侦查权等因素,法院通过传统查控手段难以施策,给解决执行难带来了一定难度。

  12月2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 攻坚执行难”新闻通报会。该院在执行实践中发现,法院通过传统的财产网络查控、信用联合惩戒等手段和措施虽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但常规执行手段仍然难以起到更为强有力震慑效果,拒执罪这把利剑还有待进一步磨砺,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此,该院近年来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依托“公诉+自诉”工作机制,即公诉程序中采用“两甄别、一联动”、自诉程序中采用“两个有效引导”工作机制,打击拒执犯罪。

  在公诉方面,通过采取“两甄别、一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追诉标准、打通打击拒执罪的各个环节,疏通追诉程序,提高公诉程序启动的成功率。

  在自诉方面,门头沟法院注重引导、强化释明,积极推进“两个有效引导”工作机制运用,发挥自诉程序追究拒执罪更为灵活、便捷的特点,突出刑事自诉打击拒执行为的效果。

  近两年,门头沟法院采取失信措施617人,采取限高措施2300人,采取拘留措施54人,惩治拒执犯罪共5起,落实了“公诉+自诉”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打击“老赖”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为“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贡献了应有力量。

  通报会上,该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高立克建议,申请执行人也应及时保留、提供相关证据,提升法律意识和水平,与法院工作形成互补。门头沟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依法严厉惩治拒执犯罪行为,促进案件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