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18年,对于检察机关是大事多、喜事多、创新成果多的一年。这一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历经三十年,完成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这一年,门头沟检察院未检部被评为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年突出贡献的集体,未检部检察官被评为第九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627’项目优秀校外辅导员”。作为一名从检33年检察官、未检部负责人我感到骄傲和自豪。
回顾2018,有一件小事拨动着我的心绪,故事还要从小强的电话说起。近日,我收到了小强考入大专院校的喜讯,他说:“阿姨,放心吧,我一定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成为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绝对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来电的小强是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年初因为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移送门头沟院提请逮捕、审查起诉。移送的身份证据材料证实小强(时年19岁),因为同案是未成年人,按照规定全案移送未检部办理。由于他的年龄是已满18周岁不满19周岁,讯问中我反复对其年龄进行了阴阳历、属相、学籍等方面的核实,但他始终确定自己的年龄没有进行变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门头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移送审查起诉后,再次提讯时,小强主动说:“阿姨,我就知道我上学的时候年龄好像比别人小,我爸爸去世早,姥姥把我带大的。”虽然是一句“好像”,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随后我们联系了小强的姥姥,并前往她租住的地点询问情况。经了解,小强的爸爸身患重病无法照顾孩子,所以小强的家人修改了他的出生年月,目的就是让孩子提前上学。于是,我们对破旧的出生证明及父母结婚等相关证据进行了鉴定、分析,足以证实小强犯罪时不满16周岁,于是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予以释放。此后,我们并没有放弃对小强的帮教管理,一方面联系学校帮助他复学,鼓励他学习本领;另一方面前往家中进行回访,并通过电话、微信给他精神鼓励。在我看来,不放弃、不抛弃每一个犯错的孩子,给他们改错的机会,看到触法的孩子即将扬帆起航,这就是未检人付出的价值所在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近年来,门头沟检察院未检部深入贯彻未成年人特殊程序和少年司法理念,深化全国首家“五位一体”观护基地品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标准,奏响了未成年人检察“新和弦 ”,提升了区域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同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全区未成年人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贯彻落实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要求,与团区委、区教委会签《“法治进校园”信息共享工作办法》,形成了检察长带头担任的专业化法治副校长队伍,推出了“法治副校长暑期社区课堂”“家长课堂”公益巡讲等品牌项目,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入强大动力。目前,门头沟检察院法治副校长队伍人数占全区法治校长人数的40%,为北京第八中学京西分校、城子小学等学校5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讲座21次,为社区学生及家长开展法治教育讲座14次,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
今后,未检部将秉承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精神,努力践行未成年人检察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用爱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崇德向善、勇于争先的‘门检人’”。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