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袋”是一种新型销售形式。这种销售形式在给消费者带来新奇体验的同时,也隐含着一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针对此种情况,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门头沟工商分局开展了“福袋”经营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开展摸底排查
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大型商超、人员密集场所及辖区重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经营主体信息、经营模式、与场地提供者合作关系等内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经排查,共发现“福袋”形式销售机器1台。
加强监督检查
持续开展“福袋”销售问题检查,对出现商品质量、虚假宣传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的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指导约谈和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引导主体规范经营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加强教育引导
执法人员向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提示,如采用“福袋”形式进行销售,需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把关,落实商品质量义务,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准确的向消费者提供的“福袋”商品信息。同时做好售后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下一步,门头沟区工商部门将持续开展“福袋”销售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