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区委政法委 > 门头沟

门头沟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近日,门头沟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门头沟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履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检察职能,以工匠精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门头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门头沟检察院创建了全国首家“五位一体”观护模式,在社区创建了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法律站”,在学校创建了全市首家“法制校长工作室”,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多元保护体系。未检经验做法先后获得国家级“创新事例奖”,入选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事例”,并获最高检通报表扬。未检办案组先后获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年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立足检察职能,精心雕琢每项工作
  严格落实特别程序,做优“涉未”刑事检察工作。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涉未”案件中,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始终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双向保护”十一字方针,严格把握适用逮捕措施,对认罪认罚、具有监护和帮教条件,且在校上学的未成年人精准适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积极运用门头沟检察院在全国形成的“五位一体”观护帮教模式,切实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
  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好权益保护工作。以“精准施策、保障权益、诉讼监督”为着力点,从严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对性侵未成年人、虐待儿童等敏感、热点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强化监督效果,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效开展社会调查、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心理疏导等特别程序,实现特别程序100%全覆盖。
  积极开展临界预防,做精矫治教育工作。积极回应新时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需求,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与专门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的各项要求,门头沟检察院在与团区委、区教委制定《“法治进校园”信息共享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又与永定职业学校签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干预等保护措施。2018年以来,门头沟检察院通过办理的“涉未”案件,对发现有严重不良行为和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不予刑事处罚的33人开展了公益劳动、庭审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临界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普法举措,精准把脉法治宣传路径
  率先垂范,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号召力。门头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雅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前往北京市大峪中学、城子街道市场街社区为2000余名中小学生讲授“检察进社区,开学第一讲”和“尊崇宪法,筑梦青春”法治课,参加“法治副校长暑期社区课堂”启动仪式,并与团区委,市、区人大代表座谈,掀起人人争当法治宣讲员、人人走上讲台普法的热情。
  注重培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凝聚力。门头沟检察院通过“动员部署、专题培训、文稿审核、宣讲评比、成果展示”五个环节,选拔出一支既能办案又能讲法、既有理论又能实践的规范化、精准化的宣讲队伍,在择优选出1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前提下,精心推出10名干警为后备人选,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注入强大动力。杨淑雅检察长在深入教育系统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出分类分年级编印涵盖小初高不同年龄段的系列普法教材,努力为填补学校法治教育空白作出积极探索和尝试。
  服务需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以定向需求为导向,探索“定制式”法治宣传模式,以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为导向,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量身定制”法治宣传产品。以门头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区为契机,以宪法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为着力点,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举办“创建全国文明社区检察官在行动”“向校园暴力说不”等主题宣传活动。开设“家长课堂”公益巡讲,形成“检家校社”四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径。编制《你问为来答》等6册系列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口袋书,成为未成年人学法、用法的工具书。2019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近万册,受众20000余人。探索新的宣传形式和途径,坚持传统与创新并重,“走出去”“请进来”并举,既深化讲授法治课、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等传统形式,又进一步融合情景剧、普法短片等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普法新产品,让更多的法治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切实增强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点线面”工作法,全力帮扶被害人摆脱阴霾
  门头沟检察院深入贯彻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政策,积极联动团区委、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点线面”工作法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持续推进“跟踪回访、精准帮扶、个案关怀”等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经济救助,近年来共对9名未成年被害人展开经济救助,累计金额约为6万元,帮助受到伤害的孩子及困难家庭走出阴霾。
  建立经济救助工作机制,标明工作基准点。制定《办理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因性侵害遭受人身损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检察机关可代其向有关组织申请小额爱心救助基金。截止目前,门头沟检察院依据该工作办法对7名未成年被害人启动了经济救助程序,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7万元,解决了被害人的经济困难和继续求学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经济救助长效机制,延长帮扶时间线。门头沟检察院借助团区委社会资源丰富、单笔救助资金数额较大且可持续支持的优势,建立了被害人救助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持续性资助。截止目前,门头沟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已为4名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2.3万元。其中,对一名需要后续治疗的被害人持续救助了两次,共计9000元。
  整合社会爱心救助资源,铺开救助覆盖面。针对性侵案件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痛苦和灾难,门头沟检察院积极联合社会资源和爱心人士开展经济救助工作。一方面依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下设的“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申请“新起点——小额爱心资助”项目,另一方面依靠社会爱心人士,为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资助经费,拓宽帮扶救助的资助渠道,真正将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落到实处。
  今后,门头沟检察院将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与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路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法治环境,为区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