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司法局根据市级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向镇街下放职权及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落地,建立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有机衔接的执法体制机制,相关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
一、确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区司法局组织召开落实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工作会,以及明确职权下放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及信访、举报投诉对接工作会。会上介绍了行政执法职权工作下放的背景、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等,部署了行政执法衔接、规范文书印章使用等相关工作,并就职权下放涉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进行明确,为镇街落实职权下放相关工作,以及司法所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职责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效考评体系
参考市政府对各区依法行政考评中的“行政执法考评指标”,区司法局完成了《2020年镇街综合执法考评指标》制定工作,明确了年度考核镇街综合执法情况的10项指标,经与区考评办沟通,已将镇街综合执法效能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此外,组织区属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周期性使用职权和缺乏执法对象的职权,明确下放镇街职权的具体情况,为镇街综合执法考核提供依据。
三、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了《门头沟区镇街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门头沟区镇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镇街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以及执法执法评议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同时,区司法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共同督促各镇、街建立镇街综合执法队的岗位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了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改版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完成改版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目前区司法局正在指导各镇街及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公示内容;督促各镇街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完成备案工作。
四、组织行政执法相关培训工作
区司法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在区政府应急楼一层组织了镇街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视频培训讲座,各镇街主管领导、执法队和司法所负责人等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罚缴分离、案卷评查、双随机抽查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职权下放涉及的财务相关事项。
此外,区司法局为各镇街提供了《街道乡镇机构改革用户手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概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电子版学习材料,组织司法所人员参加了局内的行政复议应诉培训,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了镇街法制业务骨干实操培训,促进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法制审核等工作,为镇街落实综合执法改革,承接好下放职权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落实执法岗位设置要求,组织执法证件换发
区司法局组织13个镇、街通过北京市行政执法服务平台完成了基础信息填报、执法岗位设置和岗位关联等工作。此外,组织各镇街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共计22名镇街执法人员预备参考,区司法局根据考试题库完成我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预考出题组卷,因疫情原因考试延期举行。目前,区司法局已组织镇街完成换发执法证件人员信息的汇总上报,市局正在统一开展制证工作。
六、规范执法案件交接,做好执法衔接
区司法局向相关执法部门和镇街先后发送了《关于做好街乡综合执法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的通知》《关于规范执法案件交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行政执法事项交接清单》的通知》,并通过区政府督察室对执法事项交接工作进行督促,要求职权下放的5家单位与各镇街完成各项交接工作,并报备区司法局。目前5家单位均已同各镇街进行执法交接,部分交接单尚未送司法局备案。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督促镇街做好综合执法工作,待市司法局《街乡执法协调和协助规则》印发,对镇街综合执法中的相关协调协助事务进行细化;进一步推动镇街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通过行政执法周报也考核制度,督促镇街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承接好下放的行政处罚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