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家庭轿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驾车出行已经成为众多人的选择,随之而来的砸车盗窃或拉车门盗窃现象也较为普遍发生,不法分子尾随行车人,趁“人车分离”之际,盗取车内财物,严重侵害了行车人的财产安全。下面,请跟随门检小编一起来看这则案例吧!
以案释法
2019年8月17日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本市门头沟区某小区马路北侧路边,使用随身携带的改锥,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玻璃撬碎,盗窃车内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约2000余元。同年11月1日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又先后在本市门头沟区某小区后门路边,分别将3辆小型轿车车门拉开,盗窃车内存放的人民币和白酒若干,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我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
在盗窃行为中,“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行为,不论盗窃数额多少,均认定为“多次盗窃”,所以行为人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平时小偷小摸行为可以得过且过,将来面临的可能就是牢狱之灾。
此外,为有效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行车、用车习惯。
1.下车需落锁,锁后需拉门。车主无论是外出办事,还是居家停车,只要离开车辆就一定要摇上车窗,锁好车门,车主在通过遥控锁车后需再拉一下车门,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2.放物需讲究,停车需守则。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停车时尽量将车停放在有安全保障的收费停车场或者小区停车库,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无安全保障,同时也可以通过安装24小时行车记录仪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