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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检典型案例:全市首例以“杀猪盘”形式实施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6] 来源: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原标题:【聚焦两会】门检典型案例:全市首例以“杀猪盘”形式实施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我院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检察机关主体责任,办理了全市首例以“杀猪盘”形式实施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即吴某某、潘某某等21人涉嫌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案。该案获评我院2020-2021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吴某某等20人在陈某甲(另案处理)的组织、指挥下,在越南老街省的一处院落内,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告人伪装成功人士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利用虚拟网络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在兑现初期小额投资回报诱骗被害人进行大额投资后,通过停止返款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先后骗取3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2020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潘某某在陈某甲的指挥下,在云南省河口县接应林某某等12名被告人,并组织上述人员分批偷渡至越南。2021年3月31日,我院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对上述21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吴某某等20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林某某等10人同时构成偷越国境罪,潘某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对上述21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履职】

  一是充分利用侦查黄金期高效办理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在本案办理中,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捕后实时跟踪补证进度等方式,充分利用侦查黄金期补充完善证据链,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实现案件的高效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检察产品。

  二是精细审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彰显公平正义。在提前介入阶段,建议公安机关追加偷越国境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梳理人员结构图、诈骗方式图等各类图表,使犯罪集团的分工架构、行为方式等一目了然。同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通过梳理海量电子数据及人员信息表,追加被害人5人,追加犯罪数额9万余元。

  三是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和精准量刑,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针对每名被告人的犯罪情况、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通过释法说理和教育感化,最终促使21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同时根据每名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认罪悔罪阶段等,对每名被告人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精准把握从宽幅度。

  四是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和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群众期盼。将退赃退赔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促使被告人退赃退赔近半数涉案款。制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并先后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500余册,以检察履职化解社会矛盾。

  【案例点评】

  张庆祥(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本案是一起以“杀猪盘”形式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被告人真正认罪、悔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为受害人民群众挽回损失;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以优质的检察产品,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郭红梅(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本案深化司法理念变革,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以“求极致”的工作标准,充分利用侦查黄金期补充完善证据链,保证案件办理高质高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为基础,同时也注意把握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和规范化,通过差别化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最大限度发挥该制度应有的价值和功能,实现公平正义。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郜蕾]